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3-08-28 |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4月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94 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08*****421 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2*****425 方隽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
2019 年4月9日至登记日:
2019 年4月18 日) ,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向亭、张君刚
3 咨询
电话:0571-87759593 传真
电话:0571-8825933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