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3-09-01 |
1、报告只适用于本次检测目的;
2、报告仅对来样或采样的检测结果负责;
3、报告中的检测结果仅适用于检测时委托方提供的工况条件;
4、报告为电脑打字,手写、涂改无效;
5、报告无公司授权签字人签字、无CMA 标志和检测专用章和骑缝章无效;
6、本公司报告正本采用特制防伪纸张印制,纸张表面带有"TNT"防伪纹路,该防 伪纹路不支持复印,即复制件不会带有"TNT"防伪纹路;
7、未经本公司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报告;
经本公司同意,报告复印件无 CMA 标志和 检测专用章和骑缝章无效;
8、对本《检测报告》未经授权,部分或全部转载、篡改、伪造都是违法的,将被追 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9、委托单位对于检测结果的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 本检测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机构通讯资料 : 实验室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 B 座506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电话(Tel):010-52880522 传真(Fax):010-68865753
网址: http://www.tnt-china.com 报告编号:ZH11201809219 第2页共5页检测报告
一、样品名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1、检测结果 表一 表二 序号监测点位置 检测时间 主要 声源 Leq 值,dB(A) 昼间 2018/09/21 测量值 背景值 结果值
01 东侧厂界外
1 米处1 12:07-12:08 ― 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