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9-19 |
5、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1)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 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 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
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 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 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 的,应当依法关闭. (2)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5月1日施行)第四十三条,太湖 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以下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 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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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 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2〕221 号)文件,本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应当严格贯彻落实《太湖流域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中的相关 条例.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569] 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不属于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且本项目无含氮磷的生产废水 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京 杭运河. 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保护区的禁止行为,不在《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中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之列. 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 治条例》(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6、与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产品为智能电子设备,属于[C3569] 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本项目生活 污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东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一般固废收集后 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因此,本项目与 两 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相符.
7、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 号), 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红线区域见表 1-6 和附图 4:
7 表1-6 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红线 红线区域 名称 主导生 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 (km2 ) 距本项 目最近 距离 (m)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太湖(吴 中区)重 要保护区 湿地生 态系统 保护 / 分为两部分:湖体和湖岸.湖体为吴中 区内太湖水体(不包括渔洋山、浦庄饮 用水源保护区、太湖湖滨湿地公园以及 太湖银鱼翘嘴红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 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湖青虾中华绒螯蟹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 . 湖岸部分为(除吴中经济开发区和太湖 新城)沿湖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