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3-09-19

(b)在未来三年各年透过采用购置低价土地的策略拓展本集团的营运,并成立物业开发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

及(c)为本集团的购物中心设立电子商务平台,故此,本集团将需并更愿意购买更多更好的办公室设备,以支持业务营运,提升服务质素和效率. C

4 C 2012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项下之交易已於该公告披露,并将於2014年12月31日届满.因此,建议订立2015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以规管设备购买交易.福州宝龙与厦门宝龙信息之间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14年11月30日止十一个月之过往交易金额载列如下: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金额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金额截至2014年11月30 日止十一个月*金额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购买办公室设备437,000 769,000 4,669,000 * 未经审核数字於本公告日期,有关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之2012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项下之年度上限并未超逾. 进行设备购买交易之原因厦门宝龙信息为主要从事办公室设备分销、软件开发及消耗品制造和销售业务之公司.董事认为,由於厦门宝龙信息本身将会并将促使其附属公司按不逊於独立第三方提出之条款向福州宝龙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供应办公室设备,并保证将为福州宝龙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带来稳定之办公室设备供应来源,故此设备购买交易符合股东利益.设备购买交易乃於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中订立,并将按公平基准及一般商业条款进行.董事(包 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设备购买交易乃按一般或更佳商业条款并在本集团日常业务中订立,2015 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而订立2015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乃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含义厦门宝龙信息由宝龙集团拥有51%权益,而宝龙集团由执行董事之一许健康先生间接拥有88.9%权益,故根鲜泄嬖,厦门宝龙信息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C

5 C 福州宝龙乃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因此,根鲜泄嬖虻14A章,订立2015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2015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项下之年度上限金额之百分比率超过0.1%但少於5%,故根鲜泄嬖虻14A章,2015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项下之交易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惟须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之规定. 一般资料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物业开发、物业投资、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物业开发相关服务业务. 於本公告日期,许健康先生及许华芳先生分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45.95% 及14.38%.许健康先生及许华芳先生各自为本公司董事.执行董事之一施思妮女士为许华芳先生之配偶,而非执行董事许华芬女士为许健康先生之女儿.因此,许健康先生、许华芳先生、施思妮女士及许华芬女士各自於2015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中拥有利益,而彼等各自已放弃出席有关批准订立2015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董事会会议及或 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表决. 释义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规定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2012 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 指福州宝龙与厦门宝龙信息所订立日期为2011 年12月31日之协议,内容有关向福州宝龙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供应办公室设备「2015 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 指福州宝龙与厦门宝龙信息所订立日期为2014 年12月24日之协议,内容有关向福州宝龙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供应办公室设备「该 公告」 指本公司所订立日期为2012年1月3日的公告, 内容有关(其 中包括) 2012年设备购买重续协议「董 事会」 指董事会C6C「本 公司」 指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关 连人士」 指具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董 事」 指本公司董事「福 州宝龙」 指福州宝龙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於2003年10 月21日在中国成立之外资企业,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本 集团」 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上 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百 分比率」 指根鲜泄嬖虻14.07条订明之百分比率(溢 利比率除外) 「宝龙集团」 指宝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外资企业,为澳门宝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而该公司由许健康先生、谢玉婷女士、许华琳女士、许华岚女士、许华颖女士、 许华馨女士及张子立先生分别拥有88.9%、 6%、1%、1%、1%、1%及1.1%权益「中 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币」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股 东」 指股份持有人「股 份」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联 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C7C「厦 门宝龙信息」 指厦门宝龙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於2001 年 6月12日在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由宝龙集团及聚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拥有51%及49%权益,而聚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由执行董事许华芳先生及非执行董事许华芬女士拥有约24.84%权益,余下股份由若干本公司雇员及前雇员拥有「%」 指百分比承董事会命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主席许健康香港,2014年12月24日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许健康先生、许华芳先生、肖清平先生、施思妮女士及郭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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