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3-09-25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股东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持股 1,246.15 万股) 、莆田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持股
810 万股) 、莆田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持股 623.08 万股)承诺:自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法人所持股份可以上市流 通和转让.
二、 截至
2005 年12 月31 日, 发行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2,723,229.75 元. 根据发行人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每股 0.4 元(含税)向本次发行前的老股东 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 32,400,000 元,该利润分配计划已于本次发行前实施完毕. 截至
2006 年6月30 日发行人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 94,630,453.05 元.若2006 年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则以上截至
2006 年6月30 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
2006 年7月1日起至发行前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三、 本公司是经福建省民政厅审核确认的福利企业, 持有福建省民政厅颁发的 《社 会福利企业证书》 (福企证字第
35003000001 号)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 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政策,经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国家税务局和莆田市地方税务局逐 年进行福利企业年检认定,并经莆田市国家税务局逐月审批和莆田市地方税务局、福 建省地税局逐年审批,享受 增值税先征后返、所得税全额免征 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旦国家变更或取消此优惠政策或公司不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 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4
四、公司股东许金和、许木林与许建成为同一家族成员,本次发行前共持有本公 司66.92%的股份,发行后仍持有本公司 50.19%的股份(按发行 2,700 万A股计) ,仍 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后,上述股东仍可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在公司股东大 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人事、经营、决策施加间接影响,因而存在大股东利用其控制地 位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五、 本公司主导产品为中高档棉休闲服装面料, 目标市场定位于国际和国内的中、 高端客户,主动避开了业内低端产品的激烈市场竞争,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竞争优 势.由于我国拥有较为完整的纺织、织造、染整、服装产业链和相对低廉的生产成本、 人工成本,欧、美及日本等纺织业发达国家纷纷将其生产基地转移到我国,促使我国 印染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档次迅速提高.同时,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国内 印染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因此, 随着国内、 外纺织产业结构调整进程加快, 我国印染行业高端产品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本公司主导产品中高档休闲服装面料 面临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的市场风险.
六、 本公司目前持有厦门华印 40%的股权,根据
2006 年3月31 日公司与厦门来 尔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厦门华印 60%的股权)签订的《 〈关于联合竞买厦门华 纶印染有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可于
2007 年12 月31 日前行使增持厦门华印 60%股权的选择权.行使选择权后,厦门华印将成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若不能有效整合、提升达到协同效应的目的,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 绩甚至发生对外投资损失,因此存在一定的对外投资的风险.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