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9-26 |
3、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品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项目的规模、产品、工艺以及采用的生产 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 (国发改
2013 年第
21 号令)和江苏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
7 [2013]9 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土地政策符合性 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 , 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可视为允许类项目.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南通市开发区常兴东路
1 号联东 U 谷一期 A 区,该项目已 取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备案文件(通开发行审批[2018]138 号) ,备案文件见附 件二.根据企业土地证,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用地总体规划,土地证见 附件五. (4)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苏环办 [2014]128 号)中 对表面涂装行业 VOCs 防止措施的相关规定: ①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 VOCs 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其中汽车制造、家具制造、电子和 电器产品制造企业环保型涂料使用比例达到 50%以上. ②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推广汽 车行业先进涂装工艺技术的使用,优化喷漆工艺与设备,小型乘用车单位涂装面积 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
35 克/平方米以下. ③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 集和处理系统,原则上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若工艺有特殊要求,不能实现 封闭作业,应报环保部门批准. ④烘干废气应收集后采用焚烧方式处理,流平废气原则,上纳入烘干废气处理 系统一并处理. ⑤喷漆废气应先采用干式过滤高效除漆雾、湿式水帘+多级过滤等工艺进行预处 理,再采用转轮吸附浓缩+高温焚烧方式处理,小型涂装企业也可采用蜂窝活性炭吸 附一催化燃烧、填料塔吸收、活性炭吸附等多种方式净化后达标排放.
8 ⑥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应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施. ⑦溶剂储存可参考《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本项目使用油墨和稀释剂,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收集效率 90%+处理效率 90%)处理后经 20m 高的排气筒(1#)排放, 使用的原材料密封储存,产生的废桶暂存危废车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属于表面涂装行业中 C38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 (不含 C3825 光伏) , 规定 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并未完全禁止.由于行业特殊性,且企业年使用量较小.按 照规定中第六条,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应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备.企业积极 响应环保政策,安装两级废气处理装置,使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废气 处理.因此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中的相关要求. (5)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联动 U 谷一期项目有南通联动金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 规划入驻企业以加 工制造、精密机械、能源环保等行业为主,形成精密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