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3-09-27 |
1 - 河南中医药大学文件 河中医政〔2019〕31 号 关于印发《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经学校研 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9 年3月21 日-2-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 意见》(教研〔2018〕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研究生 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结构,强化导师岗位意识, 最大限度地激发调动导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 整体提高我校导师带教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教 育部学科评估、学位点合格评估、《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 指导教师工作条例》(校政字〔2018〕50号)、《河南中医药 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校 党字〔2018〕99 号)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所有在岗导师. 2.当年取得导师资格,但尚未招生的新增导师不参加 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导师在聘期间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工作情 况: 德:主要考核导师师德师风以及人格品行等;
深化师德 师风建设,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 能:主要考核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
勤:主要考核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绩:主要考核导师的工作实绩,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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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廉:主要考核导师的学风和招生规定执行情况;
学:主要考核导师科研等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导师考核满分
100 分(见附件 1):立德树人
10 分、研 究生能力培养
40 分、日常工作
30 分、导师业绩
10 分(见 附件 2)、研究生评价
10 分(见附件 3).
三、考核时间 每年年初考核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程序 各学院考评本单位所属各学科导师,并审核、存档有关 支撑材料,确定导师考核结果等级.研工部、研究生院对学 院考核优秀等级的导师进行审核.导师考核结果最后由学校 统一认定、公布.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提供虚假考核材料或证据者;
2.无故拒绝考核者;
3.出现教学事故或医疗事故者;
4.所指导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毕业当 年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不通过(总复制比超过 50%;
首 次检测总复制比超过 25%,第二次检测总复制比仍超过 25% 者)、匿名评审不合格者、答辩未获通过者(主动放弃本次 学位申请者不属于此类);
5.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者;
6. 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者.
六、考核结果及奖惩办法 -
4 -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总分大 于80 分为优秀,60-79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导师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凡考核优 秀的导师,可优先申请研究生奖励性招生计划. 凡考核为不合格的导师,限制其下一年度招收研究生;
累计两次考核为不合格者,停止其研究生招生;
累计三次考 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其导师资格;
以后如申请招收研究生, 需重新按照导师遴选办法参加导师资格遴选.
七、本办法由研工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河南中医学院硕士 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院政字〔2014〕25 号》同时废 止.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体系 2.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业绩积分细则 3.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对导师评价表 河南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