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3-09-29 |
盖章完毕的协议书由毕业生、 用人 单位各留存一份;
另外两份留存学校.
3 招聘流程图
4 三.派遣 1. 河北省人社厅首批就业方案编报日期为每年的5 月下旬(具体时间 以省厅当年通知为准) , 毕业生应按要求将已签订好的协议书在此时间之前 上交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审核协议手续, 依据协议书制定毕业生就 业建议方案,上报河北省人社厅. 2. 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经河北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就业派遣 方案,学校按此方案办理后续就业手续并打印《就业报到证》(详见附录 1-1). 3. 未签约毕业生按照就业派遣规定统一派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待与 就业单位签约后,其派遣手续按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 4. 毕业生派遣依据请查阅《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派遣方案实 施细则》,详见附录4. 四.签约后实习管理 毕业生签约后, 在正式毕业前就业单位要求毕业生到单位进行毕业实习 或毕业设计的,由毕业生所在系进行审批. 五.违约管理 1. 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 力,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协议,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2. 毕业生就业网签系统将对毕业生进行违约记录;
确需违约的毕业生, 首先登录就业信息网 用户登录-学生登录 后, 在 签约管理 中点击 我 要解约 , 填写解约理由,提交解约申请,经辅导员和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 主任审核后, 方可解锁. 招生就业处将对违约情况进行公示, 同时网签系统 将违约情况记录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 六.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 毕业生离校后新签正式协议手续办理(限暂未正式就业毕业生,详见附 录1-2): 1. 到河北省各市、区和县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携带签好的协议书、
5 报到证 (上下联) 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市、 区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 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 2. 到中央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将签好的 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上交学校招生就业处,由学校到河北省人 社厅办理. 3. 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 协议书、 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 上交学校 招生就业处,由学校到河北省人社厅办理. 4. 考取河北省属机关公务员、 事业单位的毕业生, 需将就业报到证 (上 下联) 上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 由工作人员统一到河北省人社厅办理. 5. 毕业生升本成功后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出具升本成功证明材料. 升学毕业生不派遣不签发报到证. 升本毕业生离校后, 因特殊原因不再继续 上学的, 请于当年10 月20 日前将录取院校出具的正式退学证明、 入学通知 书原件提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 由学校统一到河北省人社厅办理, 逾期不再 受理. 6. 报到证的补办根据河北省人社厅最新通知采用电话挂失,致电河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分办, 挂失一周后登录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服务网查询挂失信息.联系电话0311-
88616771、
287、289.毕业生携带毕 业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河北省人社厅进行补办. 补发的报到证在备注 栏内注明 遗失补发 字样.遗失补发后的报到证不能办理改派. 7. 严禁将发放报到证与毕业生是否就业挂钩,坚决杜绝强迫毕业生签 订虚假就业协议书与领取毕业证挂钩. 如出现上述情况, 毕业生可直接向学 校招生就业处进行举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