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3-10-01 |
3、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不 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其委托代表,代其出席及表决.委任超过一名 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应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 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 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 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 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 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大会举行开始时间前二十四小时交回本公司通讯地址: 致董 事会办公室.股东交回已填妥之代理委托书,不会影响其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和投票的权利.
5、A 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帐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 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H 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股东的代理委 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6、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
333 号 联系人:龚丹、黄勇 联系
电话:028-87583666 传真:028-87583551 邮政编码:610036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龚丹
2008 年12 月23 日 中国四川成都 回执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 )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星期三)上 午九时正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
333 号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会议室举行 之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持股量 A/ H 股 身份证/护照号码 股东代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日期:二零零九年 月日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英文全名.
2、请附上身份证/护照之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4、对 A/H 股 、 亲自/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三项需作出选择之栏 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5、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前送达本公司的通讯地址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
333 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政编码: 610036)或传真(传真号码:86-28-87583551)方式送达本公司.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之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 本人(附注 1) 地址为(附注 2) 持有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 (附注 3) 股(附注 4)A 股/H 股,为本公司的股东,现委任(附注 5)大会主席或 (其地址 为 )为本人之代理人,代表 本人出席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
333 号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会议室举行的本公司临时股 东大会,并于该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就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列的决议案投 票;
如无作出指示,则本人之代理人可酌情决定投票. 普通决议案: 赞成(附注 6) 弃权(附注 6) 反对(附注 6) 第五届董、监事会延期换届的 议案 东方汽轮机汉旺生产基地灾后异地 重建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赞成(附注 6) 弃权(附注 6) 反对(附注 6)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日期:二零零九年 月日签署(附注 7)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
2、请用正楷填上地址.
3、请填上以您的名义登记与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 有填上数目, 则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股 份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