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10-07 |
四、关于配套融资
11、重组报告书显示,上市公司将以最低 1.5 亿元资金向标的资产进行增资,具体 用于标的资产的项目建设.请补充披露募集资金用途中标的资产项目建设情况.请财务 顾问发表意见.
12、重组报告书显示,朱靖雷、孙晖、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上海珀麓投资共同签 署了《朱靖雷与孙晖、上海珀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上海珀麓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之出资承诺函》,约定了上海珀麓投资的后续增资安排.请补充披露上海 珀麓投资的合伙人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以及后续增资事项是否影响上海珀麓 投资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情况.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五、其他
13、重组报告书显示,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定价依据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 日的股票均价,即13.51 元.请补充披露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的股 票交易均价, 并说明选择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 的原因.
14、重组报告书显示,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资产董事会成员拟由
5 人组成,其中上 市公司指定
2 人,标的资产经营管理层
2 人,资产出让方指定
1 人并任董事长.请补充 披露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是否能够形成有效控制及有效控制的依据. 请财务 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15、重组报告书显示,交易对方张朋起等为标的资产提供较多的担保.请补充披露 重组完成后,对于上述担保事项的后续安排.
16、请按照《26 号准则》的要求编制重组报告书的页码.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 就上述事项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作相应 修改后予以补充披露,并以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