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3-10-08 |
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包含禁止和许可两 类事项.
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 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 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 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 入.
二、针对非投资经营活动的管理措施、准入后管理措施、备 案类管理措施(含注册、登记)、职业资格类管理措施、只针对 境外市场主体的管理措施以及针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定地理区域、空间的管理措施等不列入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从其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 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在清单附件
1 中列出, 以便市场主体参考.
三、列入清单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由法律、行政法规、国2务院决定或地方性法规设定,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临时性市 场准入管理措施.个别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且确需暂时列入清 单的管理措施,应尽快完善立法程序,并以加形式在清单中标 明.
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直接衔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最新版.其中,《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部分管理措施有调整,在清单附件
2 中列出.《政府核 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直接在清单中列出.地方对两个目录有细化 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 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因特殊原因需采取临时性准入管理措施的, 经国务院同意,可实时列入清单.
六、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双多边条约、与 港澳台地区达成的相关安排等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涉及跨界河流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和水电站、跨境电 网工程、跨境输气管网等跨境事项,应征求外事部门意见.
七、为保护公共道德,维护公共利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文 化领域和与文化相关新产业的市场准入政策调整和规制的责任.
八、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未直接列出的地方对市场准入事项的 具体实施性措施且法律依据充分的,按其规定执行.
九、本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解释.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项目号 禁止或许可事项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地方性许可措施
一、禁止准入类
1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 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 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见附件1)
2 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 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 备及行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
限制类项目,禁 止新建(调整修订的具体措施见附件2)
3 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 活动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 银行 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 司、相互保险组织) 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 金融租赁 汽车金 融 货币经纪 消费金融 融资担保 典当 征信 交易所 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 不得使用 融资租赁 商业保理 小额贷款 金融 资产管理 理财 网贷 网络借贷 P2P 互联网保险 支付 外汇 (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 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 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 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 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