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10-09 |
463 号联系人:王斌
电话:0535-852503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新嘉街道顺康小区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杨美玲
电话:0535-851000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1.1.4 项目名称 农村公路网化东江九南―南山度假区段道路新增工程施工 1.1.5 建设地点 龙口市 1.2.1 资金来源 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施工图设计及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开工日期:至2018 年6月30 日前竣工 1.3.3 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信誉要求:见附录
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录
4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
5 设备配置最低要求:见附录 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条 款,均不适用.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探勘现场,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 勘,招标人将予支持,并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农村公路网化东江九南-南山度假区段道路新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7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允许,但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的澄清书、补遗书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出具的与本次招标 有关的书面通知(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2月5日上午 09:00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函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0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 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2月5日上午 09:00 之前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龙口支行东莱分理处 账号:853543050122800812 财务联系人:史劭艺
电话:
18660087937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电汇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 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汇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
未按规定提交 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农村公路网化东江九南-南山度假区段道路新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2014 年~2016 年.对于公司成立时间在
2014 年后的企业,应按实 际进行填写,并须提供工商管理等主管单位的证明材料.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