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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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
4 0 5号 关于做好我省2
0 1 8年煤电超低排放 和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市( 地)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局, 有关电力企业: 为落 实好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8年各省(区、 市) 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 国能发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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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号) 要求, 持续做好我省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
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降低大气污染物 排放、 提升机组能效水平、 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各市 ( 地) 、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 共同推动我省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工作.
二、 确保 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国家已下达我省2018年煤电超低排放目标任务1
5 0万千瓦( 机组明细见附件) , 所 在地区和企业要加快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力争年底前实 ―
1 ― 现我省3 0万及以上煤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目标.
三、 进一步加大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各市( 地) 、 各 企业要按照《 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 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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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7》 《 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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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8-2
0 1 7》 等 国家标准, 认真梳理现役煤电机组, 对于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的燃煤 机组要加快实施改造, 不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达标的机组要予以淘 汰关停.进一步加大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 具备改造条 件的地区和企业, 要积极推进3 0万千瓦以下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 改造工作.
四、 明确职责分工.各市( 地) 主管部门要细化责任单位和责 任人、 分解任务目标、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有序开展煤电超低排 放和节能改造工作.企业要承担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主体 责任, 按照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对本企业机组实施改造. 请各有关市( 地) 发展改革委会同市( 地) 环境保护局, 于每季 度首月1 0日前向省发改委、 环保厅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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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 年1月2 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总结. 附件: 黑龙江省2
0 1 8年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目标任务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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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年1 0月1 5日―2―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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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年1 0月1 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