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3-10-21 |
7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愀哿辖灰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 会(「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 务报告」 而编制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应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该等报表乃根愀鄄莆癖ǜ孀荚 ( 「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 ) 编制 . 2.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期间 ,本集团已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新订及经修订 ,并与本集 团业务有关 ,而且由其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之会计期间生效之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及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 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之会计政策 、本集团财务报 表之呈列及本期间及先前年度呈报之数额 ,并无导致重大变动 . 本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