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3-10-25 |
电话: 0577-
56588329、
56588326 传真: 0577-56588319 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会友堂餐馆建设项目的公示 浙江宸邦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正克与你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 立案号为 (2015) 温仲字第 300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答辩通知书、 举 证通知书、 本委仲裁规则、 仲裁员名册、 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的答辩期限、 选定仲裁员期限、 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 5日、 10日内.本委将于公告发布后第67日依法组成仲裁庭、 第80日上午9:0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进行开庭审 理.开庭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请你公司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 及开庭通知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庭, 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地址: 温州市府 东路563号温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五楼, 联系
电话: 88960781) 温州仲裁委员会 二0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