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3-10-27 |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15,525,000 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6 年12 月19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5 年12 月8日经相关 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 年12 月15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 于2005 年12 月19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流通有关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特殊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中国吉林森森工集团承诺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
2006 年3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 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实施,将在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现 金分红议案并投赞成票,保证该年度每
10 股 派现金红利不低于
3 元.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定以公司
2005 年末总股本 31,050 万股为基数,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该预案经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已于
2006 年6月16 日履行完毕.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森工集团承诺如其在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规定的禁售期满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 原吉林森工非流通股股份, 森工集团保证该出 售价格不低于每股 6.2 元. 森工集团出售所持 有的原吉林森工非流通股股份前, 如吉林森工 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 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 则上述承诺价格 作相应调整. 履行承诺.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积极倡导对吉林森工决策层等部分重 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为 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正式员工实行股权激励 制度. 该项承诺正在计划准备阶段.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森工集团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申请锁定 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5,835 万股股份, 该部分 股份 (包括在锁定期间因吉林森工送股、 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 的转让收入将专门 用于进入吉林森工的原森工集团职工转换身 份所需的经济补偿. 履行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 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没有发生过因分配、转增股份以及 除此以外的其他导致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 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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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依据《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 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审慎核查,本机构认为本次吉林森工部分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关于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 合法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