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10-27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 年11 月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12 年11 月16 日上午
10 时在森工集团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 毛陈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长柏 广新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总经理毛陈居先生代为出席 并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李凤日先生因公出差, 委托独立董事 庄研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连州吉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 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2-038 号 《关于转让连州吉森木业有限责
2 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2-039 号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吉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