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3-10-30 |
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 当日可卖出,T 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 日交收 成功后 T+2 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券商若发生交收违 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 能受到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 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
1 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9 年3月22 日,其中 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18 年12 月31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4月11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1 期)进行了复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
1 期)
4 目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27
六、基金的募集
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6
八、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
37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8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0 十
一、基金的投资
65 十
二、基金的业绩
78 十
三、基金的财产
80 十
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81 十
五、基金收益与分配
86 十
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8 十
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91 十
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8 十
九、风险揭示
99 二
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5 二十
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7 二十
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0 二十
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3 二十
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45 二十
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46 二十
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7 二十
七、备查文件
148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
1 期)
5
一、绪言 《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 招募说明书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