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8-03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8
第五章 资料清单-57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59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项目编号:SDGP371104201802000001 第 3页 共52页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420180200000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 预算 第一包北京路街道 污染源普查 工作及奎山 街道普查工 作质量评估 服务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 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2.具备环境监测实验室认证(CMA 认证)资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4. 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投标单位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点击网站左侧 供应商登录系统 ,注册供应商身份,上传 企业相关信息及有关证件的扫描件,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主项和增项)、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日照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进行现场核验(具体详见供应商和投标 单位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3.2 万元36.8 万元第二包奎山街道污 染源普查工 作及北京路 街道普查工 作质量评估 服务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项目编号:SDGP371104201802000001 第 4页 共52页注:1.投标人应对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 许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若同一供应商在本项目两个包的最终得 分均为最高,则只能作为第一包的中标人,且参与另一包的评 分计算,第二包则由本包组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按 包组顺序优先确定第一包中标单位,当本项目出现同一包供应 商最终评审得分相同的,兼投不兼中基础上,按照最后报价由 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8 年06 月01 日08 时30 分至
2018 年06 月07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rzggzyjy.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采 购文件(格式为*.doc);
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的,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日照国际金融中心 B 座2楼窗口)办理.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五、递交响应文件(纸质)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 年06 月15 日09 时00 分至
2018 年06 月15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 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 1#B 座,烟台路与济南路 交汇处)四楼第五开标室 3.供应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采 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 年06 月15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 1#B 座,烟台路与济南路 交汇处)四楼第五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路
1 号联系人:朱健 联系
电话:0633-7966621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项目编号:SDGP371104201802000001 第 5页 共52页 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 别小曼 联系地址:日照市大象国际 B 座1407 室 联系
电话:0633-889900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 告》中所叙述的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 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2.4 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 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 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 磋商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 商.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 指从上两年
1 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 东日照政府采购网:http://www.rzzfcg.gov.cn/).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项目编号:SDGP371104201802000001 第 6页 共52页 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 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 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 数据或资料. 3.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 历天. 3.5 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 5.2 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供应商必须完成网上报名成功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4 在前三年内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6.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 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 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接受延长响 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响应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项目编号:SDGP371104201802000001 第 7页 共52页 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响应有效期. 7.磋商保证金 7.1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按磋商文 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的报价. 7.2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一致. 7.3 供应商须在
2018 年06 月14 日09:30 前缴纳第一包
8640 元,第二包
7360 元的保证金缴纳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户以 网银转账 的方式缴纳至以下对应账户., 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各供应商的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到账, 具体到账情况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谈 判小组.磋商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户以 网银转账 的方式缴纳至以下对应账 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包开户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3046 二包开户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3045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地址:日照市烟台路和济南路交汇处 联系
电话:0633-8781469 7.4 投标保证金将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退还到供应商 的网 银账户(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 后5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无息退还 (中 标人持中 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办理). 7.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磋商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 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 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 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响 应文件;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项目编号:SDGP371104201802000001 第 8页 共52页7.5.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5.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5.4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7.5.5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 供应商有前款 7.5.1 至7.5.6 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