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3-11-02 |
3 截至二零零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除税及特殊项目前溢利 人民币 1,188,000,000 元 除税及特殊项目后溢利 人民币 953,000,000 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西门子拥有上电电站设备 10%以上股本权益,根鲜泄嬖,西门子被视为本公司的 关连人士.鉴於增资令西门子的股本权益增加(并非按比例) ,根鲜泄嬖虻 14A.16(5) 条,其构成关连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17 条项下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 准规定,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48 条项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本公司将根鲜泄嬖 第14A 章的规定,於可行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增资的 详情、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发出的函件,以及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出的函件. 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 提供的分包协议 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本公司、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上电电站设备与其他所涉各方 订立分包协议,,
(i) 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 将不时与上电电站设备签立购货订单, 购买不同汽轮机/发电机组件, 并将有关工序分包予上电电站设备;
及(ii) 自二零一零年起, 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 将每年最少把一整套燃气轮机机组订单分包予上电电站设备.董 事认为,有关协议将可进一步巩固本集团与西门子在合作制造电力设备上的策略夥伴关系, 并可提升本集团的收益. 由於 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 为西门子的联系人士,因此,根鲜泄嬖虮皇游幻亓 人士,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 与本公司订立的分包协议构成一项关连交易,惟属 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 与本公司就持续关连交易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的框架 协议的围内.於框架协议届满后,本公司将就本集团与 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 集团间 的持续关连交易(包括将订单分包予上电电站设备)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规定. 是项资料披露乃本公司根鲜泄嬖虻 13.09(1)条作出.
4 「资产收购」 指 根喙厝耸拷┒┑淖什眯, 上电电站设备向上 电临港重型装备收购资产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增资」 指 根鲎市,西门子向上电电站设备注资 「增资协议」 指 由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 公司及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 (上述三家公司均为本公 司全资附属公司) 、西门子及上电电站设备於二零零九年 九月三日订立的增资协议, , 西门子将向上电电站设 备注资人民币 712,000,000 元,於增资完成后,西门子於 上电电站设备的股本权益将因而增加至 40% 「本公司」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