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11-04 |
2 C 2. 违反在岸贷款协议 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为与各家不同银行(包括中国及香港的银行)订立贷款协议的协议方,,
本集团已借入款项作营运资金及其他用途.於2015 年6月30日,该贷款下尚未偿还的本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008百万元. 本公司间接中国附属公司尚未偿付向一家中国银行借入於2015年6月到期的短 期无抵押贷款,且尚未支付有关应计利息.截至2015年9月30日,贷款尚未偿 还的本金额约为人民币289.6 百万元.本公司与放款人就豁免违反及重续或延长贷款进行讨论.由於(其中包括)将若干采矿资产抵押予放款人需时,故重续或延长贷款尚未完成.本公司接获放款人指示,快将发出书面豁免.概无法保证实际上将取得任何豁免或重续或延长.放款人的代表亦声明放款人目前并无意就贷款采取强制行动,而截至本公告日期,放款人尚未采取任何强制行动. 上文构成贷款协议下的违约事件.此外,该等违反构成载有交叉违约条文的本集团若干在岸贷款融资下的违约事件.此外,本集团若干其他贷款协议订明,倘借款人的集团面临重大财政危机或其他重大不利变动,相关借款人业务恶化,或发生任何事件对放款人利益构成不利影响或意味借款人无力偿付任何尚未偿还金额,则放款人有权要求即时偿还任何尚未偿还金额.因此,放款人可能因违反本集团其他贷款而加速相关贷款.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尚未接获其放款人通知要求立即偿付其贷款及其他负债下任何尚未偿还款项,亦未接获向法院提呈的任何申请,或接获法院发出的任何命令,在中国或其他地区没收本集团的资产. 本集团已成功与其放款人磋商将某些在岸贷款滚存或延长届满期,降低利率或降低支付利息的频率. 3. 票 截至本公告日期,票形闯セ贡窘鸲钤嘉182.8 百万美元.票2015 年11 月4日届满,本公司於当日将须向持有人支付由2015 年5月4日起计的尚未偿还本金额及应计利息,年利率为8.625 % , 乃按票蹩罴扑.於届满日期到期应付持有人的总额将约为190.6 百万美元(相等於约1,477.4 百万港元)(「尚C3C未偿还金额」 ) , 包括本金额约182.8 百万美元(相等於约1,416.3 百万港元)及利息7.9百万美元 ( 相等於约61.1百万港元 ) . 本公司已审慎考虑本集团的预期未来流动状况及表现以及融资的可得来源,以评估本集团是否能支付票谋窘鸺坝评⒁约氨炯攀欠窠刹Ω镀湮蠢淳式鸺安莆褚. 本公司目前预期本公司将未能於届满日期支付票谋窘鸲罨蛏形闯ジ兜挠评.然而,董事继续发掘其他方法筹集资金,致使本公司可履行其票碌母犊钤鹑. 於到期时因交叉违约及本集团贷款其他条文而拖欠支付票,会导致对本集团在岸及离岸负债的违约. 4. 委任财务顾问 本公司已就提供有关票那痹谥刈橐饧UBS 为本公司财务顾问.UBS 将协助本公司评估各种不同的重组选择,并制订计划实施票氖实敝刈.该计划将进行发展,以期确保本集团的稳定持续及保护本公司所有持份者的利益. 5. 与持有人建立紧密关系 鉴於最近对本集团发展构成的不利影响,为更好地保障本公司所有持份者的利益,本公司有意与持有人就票目赡苋萑讨刈榘才耪箍曰安⒕】赡芫椭刈榻ㄒ橛氤钟腥私⒔裘芄叵.本公司致力与持有人展开全面的公开通讯,并将向持有人寻求最高程度的回应,以促进公开通讯并在过程中取得其意见. 本公司鼓励持有人自愿组成持有人委员会,以便持有人与本公司讨论票目赡苤刈.本公司期望进行有建设性的对话,并期望适时得到债权人支持,C4C以确保本公司业务长远取得成功,惠及所有持份者.有意查询组成委员会或加入已组成的委员会的持有人,请联络我们的财务顾问UBS. 财务顾问 UBS AG香港分行 香港中环 金融街8号 国际金融中心二期52楼致: Global Capital Mark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