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山东仁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数控激光 设备配件

10 万套、抗震支架

10 万套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仁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9 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本表一式四份, 一律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 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 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东仁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年产数控激光设备配件

10 万套、抗震支架

10 万套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仁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胡潘路南工业园区内

1 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511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胡潘路南工业园区内

1 号 立项审批部门 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8-371425-34-03-067984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

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58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8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59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1.5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山东仁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

3800 万元建设年产数控激光设备配件

10 万套、抗 震支架

10 万套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胡潘路南工业园区内

1 号, 项目总占地面积 8580m2 (约13 亩),总建筑面积 6800m2 ,其中厂房面积 5600m2 ,办公 楼1200m2 .主要生产设备为切割机、折弯机、冲压机、剪板机、圆锯机、氩弧焊机、二保 焊等,共计

28 余台/套,原材料主要为钢材、钢板、不锈钢板、塑粉、五金配件等,职工 定员 30,年工作

300 天,每班

8 小时.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数控激光设备配件

10 万套、 抗震支架

10 万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 【2017】第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有关规 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项目的建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

3 名录》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

1 号中要求 二十

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9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且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 及喷漆工艺 ,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山东仁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特 委托我单位承担其年产数控激光设备配件

10 万套、抗震支架

10 万套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建设项目 及周围地区的有关资料,通过分析研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相关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版)》, 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产品、选用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在 淘汰类 、 限制类 之列, 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代码为: 2018-371425-34-03-067984(附件 3),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德政字【2017】34 号文符合性分析 表1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的符合性 分析 序号 项目 符合性分析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 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 不属于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 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埋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3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 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 目一律不予审批.

(一)化工石化项目;

(二)纺织印染项目;

(三)制 浆造纸项目;

(四)制药项目;

(五)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六)铅蓄电 池制造项目;

(七)皮革鞣制项目;

(八)电镀项目;

(九)废弃电器电 子产品项目 不属于

4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不属于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不属于

6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 目 不属于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 农药、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 不属于

4 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

集 中供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下 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不属于

9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10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

11 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

12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不属于

13 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

14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属于

15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

16 排放高盐事故应急池或高浓度有机事故应急池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 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不属于

17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不属于

18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不属于

19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地 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不属于

20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3、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 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 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 作用.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图集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登记表(德州市齐河县),齐河县省级生态红线区共3处,分别为:德州市齐河县西南防 风固沙、 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 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 防风固沙功能区生态红线, 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见表2. 表2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齐河生 态保护 红线区 德州市齐河县西南防风固沙、水土保持 功能区生态红线区 东至荣庄村,西至段庄村,南至油房村西,北至 西桥村 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功 能区生态红线 毛庄村南侧,西房庄、高房村、何庙村西侧,芦 庄村北侧,宰庄村、小李村、后颜村东侧 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功 能区生态红线 区块 1:齐河县表白寺镇孙耿小学西北侧;

区块 2:东北至许家,西至蔡王庄,南至大漠刘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胡潘公路南工业园区,选址不在《山东省德

5 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详见附图 6.

4、 三线一单 符合性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满足 三线一单 的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3 三线一单 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内容 结论

1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德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对照分析,本项目选址不在德州市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的上限要求

3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同比有所改善,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环境质量较 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经计算,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 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当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本项 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4 负面清单 项目为机械加工项目,不在《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所列建设项目负面清 单范畴内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的通知》中 三线一单 的要求.

5、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 表4《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 规划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积极调 整能源能源 结构 实施煤炭总量控制, 力争到

2015 年年底实现 煤炭消费总量 不增反降 的历史性转折;

到2017 年年底,煤炭消费总量力争比

2012 年 减少

2000 万吨;

到2020 年,煤炭消费总量 继续下降,煤炭在一次能源中所占比重力争 降到 60%左右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 符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现有各类产业园区、 重点企业进行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 本项目实现物料、水的循环 利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 符合

二、大力调 整产业结构 发挥标准的引导和倒逼作用,引导企业主动 调整原料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强技术创新, 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 艺和设备,各项污染物均可 达标排放 符合 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种产业结构调整 措施.坚决淘汰国家和省确定的落后生产工 艺装备和产品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中允许建设项目 符合 严格实施环境容量控制制度.空气质量达不 项目周边敏感点除 NO

2、 符合

6 到国家二级标准且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区域, 从严审批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PM2.

5、PM10 外,其余因子 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要求 除莱芜市外,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 市辖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 中的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位于城市建成区、 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 符合

三、深化重 点行业污染 治理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 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 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 90% 本项目为金属零部件加工 项目,项目喷塑设置为密闭 车间内,喷塑烘干工序产生 的有机废气经风机负压将 废气送入 UV 光氧净化装 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 后15m 高的排气筒 P1 排放,净化效率可达 90% 符合

四、加强扬 尘综合整治 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中各项有关扬尘污染控制的规定.将扬尘污 染防治措施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 严格审批 落实 符合

五、加强绿 色生态屏障 建设恢复受 损生态环境 建设城市及企业绿色生态屏障 建设单位已根据《关于加强 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 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 (鲁环函[2013]138 号)的 相关要求,对厂区进行绿化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

6、与齐政发【2018】36 号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齐河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齐政 发[2018]36 号)的相关分析见下表: 表5与齐政发【2018】36 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序号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1 列入《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

涉 及生态红线且不符合省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德州市负面 清单内且不涉及生态红 线2不符合齐河县总体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各类园区规划及园区准入条件等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仁里集镇工业 园,符合仁里集镇总体规 划3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 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5 号)及行业发 本项目为机械零部件加 工生产项目,符合相关规 划要求

7 展规划、规范条件、准入条件的项目

4 新建未进入工业园区内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

新建、扩建 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高 VOCs 含量且企 业总投资规模低于

1 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项目,主要包括表 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机械加工等行业 本项目工艺不涉及喷漆, 项目喷塑设置为密闭车 间内,喷塑烘干工序产生 的有机废气经风机负压 将废气送入 UV 光氧净 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 置 处理后 15m 高的排气 筒P1 排放,净化效率可 达90%

5 新建、扩建涉及酸洗、磷化、钝化、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且企业 总投资规模低于

1 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表面 处理工艺

6 县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制养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区) 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畜禽业

7 砂石料场禁建区域内的砂石加工及商品混凝土项目;

禁建区域外 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砂石加工及商品混凝土项目;

新建、扩建 砖瓦窑及石灰窑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砂石加工 项目

8 新建不符合山东省及德州市 十三五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 划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危废处置 项目

9 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 (环 土壤[2018]22 号)相关规定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10 新建、扩建工业园区外排放工业废水的项目 本项目不外排工业废水, 且位于仁里集镇工业园 内11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危化品项 目12 新增铸造产能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铸造项目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不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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