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3-11-04 |
1、公司分别于
2017 年9月22 日和
2017 年10 月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 年3月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6 号),核 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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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18 年5月2日,公司完成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的发行工作,其中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发行 总额 3.6 亿元,票面利率 7.2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 于2018 年5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 (债券简称:18 东方 02,债券代码:143622).
2019 年1月31 日,公司完成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规模
5 亿元,票面利率 7.1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于2019 年2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 电子平台上市.(债券简称:19 东方 01,债券代码:155175). 公司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 于2019 年3月27 日披露了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8 东方
02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2019 年4月2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8 东方02 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5),并于
2019 年3月30 日和
2019 年4月2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8 东方
02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4)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8 东方
02 投资者回售实 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
18 东方
02 公司债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360,000 手, 回售金额为 360,000,000 元(不含利息),回售金额占本期债券总规模的 100%.2019 年5月6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 本公司将对有效回售申报的
18 东方
02 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4月12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8 东方
02 公司债 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9).
2、2018 年8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 并经公司于
2018 年9月1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在股份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股份回购事项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并于
2018 年10 月10 日披露了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对股份回购的有关修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 《回购实施细则》 )等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鉴于有关法律政策变化及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