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3-11-15 |
002438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 路88 号1幢401 室B区H0721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 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13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22,525,088 持股比例:4.64%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1,763,579 股 变动比例:0.36%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否√ 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义务披露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 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继 续增加江苏神通权益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否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 是或否 填写核对情况,选择 否 的,必须在
14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 无 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