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3-11-16 |
1 - 神环发〔2019〕145 号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榆林市榆电阳光化工有限公司新增
15 万吨/ 年白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林市榆电阳光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榆林市榆电阳光化工有限公司新增
15 万吨/ 年白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并结合榆林市环 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报告(榆环评函〔2019〕40 号),现批 复如下:
一、榆林市榆电阳光化工有限公司新增
15 万吨/年白灰生产 线项目位于神木市店塔镇板定梁村该公司 2*16500KVA 电石炉能 源综合利用及烟气治理项目预留用地内, 原项目配套建设的 6MW 电 石炉气发电车间进行拆除, 为有效利用富余电石炉气新增
15 万吨/ -
2 - 年白灰生产线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新增气烧石灰窑
4 座、石灰石储 棚、白灰成品库、电石炉气输送管线及其他辅助设施,年产白灰
15 万吨.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70 万元,占项目 总投资的 8.5%.
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即擅自开 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 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再次发生.
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 求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环境影响 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 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以新带老"的要求,对现有 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尽快完成原 2*16500KVA 电石炉能源综合利用 及烟气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原料石灰石棚储,棚底硬化,产品白灰采用全封闭白灰 库.石灰石密闭筛分、输送,产生的粉尘经收尘罩+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竖窑窑顶全密闭,窑顶烟气经布 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30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厂区加强洒水抑尘, 进厂道路和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原料运输车辆篷布遮盖,产品运输 车辆必须采用箱式车密闭运输,减少物料撒漏.进厂道路两侧种植 -
3 - 高大乔木组成防尘林带,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至 农田施肥,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范建设厂内初 期雨水收集系统.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设备入室、设置隔声门窗、 设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 运转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 按要求严格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理工 作.石灰石筛分粉料、除尘器收尘(袋装)固废暂存间暂存,用作 建筑材料外售.项目生产过程若产生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制定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危险 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 职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送垃圾填 埋场规范填埋处置.
(六)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 2.76t/a、氮氧化物 15.48t/a.该项目实施后,全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改 建前实现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