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3-11-17 |
2018 年6月收到剩余的搬迁补偿费共 计8513.532 万元(其中交运股份收到 4870.326 万元、联运公司收 到3643.206 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收到 的搬迁补偿费用进行处理.在扣除相应的搬迁成本后,将确认为资产处 置收益,预计计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金额约为
6600 万元.具体会 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至此,铜川路
311 号地块动迁补偿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上海 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已累计向交运股份及联运公司支付铜川路地块 全部搬迁补偿费共计 28378.44 万元.其中:交运股份获得补偿费 16234.42 万元,联运公司获得补偿费 12144.02 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