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11-21 |
8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投标应按照招标人标书要求有分包的按分包投标,且每包只能报一个方 案进行投标,投若干包的可将分别投标书汇集于总标书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 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 以及报价中;
4)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 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5)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和财政部令 [2004]第18 号中第七十四条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及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有权宣布投 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 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 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 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7)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