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3-11-25 |
三、功能类别划分方案 泉州市城市地面水环境功能类别划分方案根据水体现在使用功能结合城市环境规划制定的使用功能来划分,译 见表 1,图1(略) 表1泉州市城市地面水环境功能类别区划表(略)
四、解释和监督 本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由泉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 www.fqac.org 如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请联系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工作组
电话:059187521316 传真:059187674025 网站:www.fqac.org 本功能类别分区监督由市区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部分泉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
一、编写依据
1、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发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 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2、hj14-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位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应充分利用现行行政区界或自然分界线;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宜粗不宜细,严 格限制三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既要考虑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又要兼顾城市发展规划;
不能随意降低原已 划定的功能区的类别.
3、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4、《泉州市城市环境规划》
二、环境空气功能类别划分范围 本环境空气功能类别划分范围为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450 平方公里内区域.其中清源山风景区范围:东起华侨 大学,西至九日山庙下村;
北起大阳山,南至大坪山,方圆
54 平方公里范围,清源山风景区周围与市区交界处设有
300 米宽的缓冲带,约8平方公里.
三、功能类别划定方案 本环境空气区划方案详见表 2,图2(略),缓冲带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表2泉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表(略)
四、解释和监督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 www.fqac.org 如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请联系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工作组
电话:059187521316 传真:059187674025 网站:www.fqac.org 本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由泉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功能类别分区监督由市区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执行. 附:本功能区划分方案由泉州市环境科技研究所编编写人员:吴丹王人骏 泉州市城市地面水环境和环境变气质量功能类别区划方案编制说明
1999 年5月21 日 第一部分泉州市城市地面水环境功能类别区划编制说明
一、泉州市城市地面水环境功能类别划分目的
1、为政府提供明确的重点保护水域.
2、为环境保护部门实施 一控双达标 管理提供依据.
3、依法保护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源.
二、泉州市城市地面水环境功能类别划分原则 l、遵循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
2、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3、满足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的原则.
三、泉州市城区地面水基本情况
1、泉州市城市规划基本情况简介 根据《泉州市城市环境规划》,泉州市城市的规划面积为
450 平方公里,城市性质确定为 因家历史文化名城、 著名侨乡和旅游城市、闽东南重要的工贸港圈城市 .泉州市区目前有纺织、服装、制鞋、食品、建材、陶瓷等工 业行业,基本以劳动密集型工业为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古城区将形成以商贸为主的行政经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