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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表2.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 序号 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1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 周平均最大温降≤2
2 pH 值(无量纲) 6~9
3 化学需氧量(COD)≤
15 15
20 30
4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 3
4 6
10 5 氨氮(NH3-N)≤ 0.15 0.5 1.0 1.5 2.0 2.2.2 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有关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的规定:城 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划定为二类 区. 本项目位于城南工业区, 属于规定的二类区, 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具体详见表 2.2-2.. 表2.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摘录)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年平均
60 μg/m3
24 小时平均
150 μg/m3 SO2
1 小时平均
500 μg/m3 年平均
40 μg/m3
24 小时平均
80 μg/m3 NO2
1 小时平均
200 μg/m3
24 小时平均
4 mg/m3 CO
1 小时平均
10 mg/m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μg/m3 O3
1 小时平均
200 μg/m3 年平均
70 μg/m3 PM10
24 小时平均
150 μg/m3 年平均
35 μg/m3 PM2.5
24 小时平均
75 μg/m3 2.2.3 声环境 项目所处区域声环境为
3 类功能区, 声环境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标准,具体详见表 2.2-3.
6 表2.2-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摘录) 单位:dB(A) 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 65
55 2.3 环境质量现状 2.3.1 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7 年泉州市环境状况公报》(泉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6月5日):2017 年,林辋溪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氨氮、化学 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多项指标超标.主要超标原因是受沿 岸城镇部分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排放、工业废水雨污分流不彻底、畜禽养殖废水排放、 沿岸村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等因素影响. 为达到各入河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目标,林辋溪流域应从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稳步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推动流域内经济结 构转型升级等方面入手,对林辋溪流域水体进行综合治理. 2.3.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 《2017 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6月5日):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市
11 个县(市、区)空气质量除南安 市外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 92.2%~98.1%, 根据 《城 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 号),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排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永春县、德化县、石狮市、安溪县、惠安县、南安市、 泉港区、洛江区、晋江市、鲤城区和丰泽区.因此,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 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3.3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7 年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7 年,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2.4 污染物排放标准 2.4.1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属惠安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外排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且符合惠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进水水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