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签署: 黄洪薛宁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