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3-12-04 |
1 排气分析仪过滤器
15 套 同环评
2 激光打印机硒鼓
6 支 同环评
5 3 电2.5 万度 同环评
4 自来水 720m3 同环评 (5)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表3-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数量备注
1 汽车底盘测功机 DCG-PF 套2同环评,每条检测线配 置1套2汽车排气流量分析仪 ML-100 套23机动车排放气体测试仪 CDF-5000 台24不透光烟度计 CDF-5000 台23.2.3 人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新增的
2 条检测线的工作由从原有项目的员工负责, 本项目劳动定员约
6 人.本项目年工作日
300 天,长白班
8 小时. 3.3 生产工艺 本项目仅对机动车(小车)进行环保检测,不涉及安检及综合检测. 工艺流程简述: (1)车辆入场: 通过 LED 显示屏告知预待检车辆号码,待检车辆通过车主将车辆从停车场区转 移至待检停车区. 送检机动车应清洁,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轮胎完好,轮胎气压正常 且胎冠花纹中无异物,发动机怠速应正常.对达不到以上基本要求的送检机动车, 机动车技术检验机构应要求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环保技术检验.在用车检验时, 送检人应提供送检机动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有效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 证,对不能提供以上证件、凭证的送检机动车,机动车技术检验机构不应予以技术 检验. (2)外检: 外检是汽车检测的一个必须过程(安检、环检及综合检测都必须外检),主要 通过人工观察方式,逐一核对送检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颜色、
6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确认是否与送检机动车的 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内容及其它相关资料一致;
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 号)拓印膜,查验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有无被凿 改嫌疑.同时,还应检查送检机动车是否具有私自改装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 结构、构造、特征的情形,必要时应用量具测量相关尺寸参数、用称重设备测量相 关质量参数.对变更车身/车架或变更发动机后的在用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 还应核对车身/车架和发动机的来历凭证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允许变更车身 /车架的相关证明材料. 发现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与机 动车行驶证记载不一致,或者有凿改、挖补、打磨痕迹或垫片、擅自另外打刻等异 常情形的,或者送检机动车有私自改装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 特征的情形时,此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立即终止,不予以办理. (3)车辆收费(登录): 外检合格的车辆,车主通过计算机登录当前需要检测车辆的相关信息,如车牌 号码、车主单位及姓名、所属区县、汽车厂牌、汽车型号、营运证号、发动机号等. 计算机自动判断该车初检或复检,并确定本次检测项目.同时,系统还提供登录过 的车辆的数据注销功能. (4)车辆交接: 通过登录系统确定车辆检测项目后,需要进行检测的车辆,由车主将车辆转移 至检测车间待检区排队,当LED 显示屏显示车辆编号时,检测人员与车主进行车辆 交接,车主离开检测场地,检测人员将待检车辆驶入检测车间. (5)尾气环保检测: 外检合格的机动车按指定路线进入环保安检区检测工位,由检测人员采用底盘 测功机、尾气分析仪、不透光烟度计等设备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其中小型汽油 机动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