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3-12-05 |
于2014 年8月13 日将以上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中的 71,090.00 万元(含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 28,800.00 元)拨至本
2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02238029100079518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于
2014 年8月13 日将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18,000.00 万元拨给东方电 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锅股份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自贡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2303620329020117272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于
2014 年8月13 日将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24,650.00 万元拨给东方集团 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 行开立的账号为
2305362729020125122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于
2014 年8月13 日将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75,350.00 万元拨给东方电 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阳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21230397746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 金额 备注 募集资金净额 3,964,271,200.00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27,852,936.02 详见本报告
三、
(二)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158,686,177.45 减:手续费支出 40,670.82 加:利息收入 103,866,666.41 合计 781,558,082.12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 》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含东方电气工程分 公司)于2014 年8月22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督协议》 ;
东电有限公司于
2014 年8月2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德阳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督协议》 ;
东锅股份公司于
2014 年8月2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督协议》 ;
东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8月22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督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账户
4402238029100079491 于2017 年9月4日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区 支行
122580414144 于2017 年9月11 日销户.
3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手续费 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青龙支行
4402238029100078341 4,710,427.33 20,644.67 4,689,782.6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青龙支行
4402238029100079518 410,119,377.54 32,261,163.10 4,599.41 442,375,941.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德阳分行
2305362729020125122 86,571,542.31 7,080,211.79 5,296.69 93,646,457.4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自贡分行
2303620329020117272 1,850.84 1,850.12 0.7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阳分行
121230397746 181,041,166.68 59,813,013.35 8,279.93 240,845,900.10 合计 677,732,086.53 103,866,666.41 40,670.82 781,558,0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