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3-12-05
2 2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新闻・评论] 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评论部主办 责任编辑 王焕平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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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短评 微言大义 维护环境正义 法院需破 三重门 禹爱民 李明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派 员来到快播深圳总部, 送达了对深圳 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拟行政处罚听证 通知书, 拟对快播处以2.6亿元罚款. 虽说, 快播视频网站被认定传播 淫秽信息, 涉嫌盗版, 对其进行必要 的罚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著 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 定,有侵权行为,同时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 以处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

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对快播的处 罚是―― 因为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处10 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似乎 是难以服众,且很难形成必要的震慑 力.不过,2.6 亿元的罚款,还是引 发一定的争议.难免会有这样的质 疑:这样的罚款是否高了点?依据何 在?如果 2.6 亿元罚款落定,将创下 国内互联网公司遭遇行政处罚之最, 相当于过去快播一年营收. 快播自创立以来一直因传播涉黄、盗版内容饱受诟病.按照第三方 的统计,快播同时在线用户峰值已超 过1000 万,每日活跃用户逾

4000 万, 每周活跃用户超 1.2 亿,统计显示市 场份额大于 30%.虽然目前尚无快播 公司

2013 年年收入的准确数字,但逼 近其一年全部营收的高额罚单势必会 对快播公司带来一场 强震 . 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往往走 到法律法规的前头.目前视频网站很 少是直接提供盗版盗播影视作品的, 而是演变成形式复杂、法律性质模糊 的 搜索指向 深层链接 流媒体 传输 等等.如快播一直强调他们是 在 做技术 ,不是 做内容 .其工 作原理是,用户通过快播播放器点播 影视作品,首先链接至

20 多个搜索网 站,继续点击则跳转至上百个视频网 站,并通过这些网站下载、观看影视 作品.如此行为是侵权,还是技术创 新,在法律界仍存有较大争议.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正在改 变,视频网站的经营模式也在改变.一 些网站已走上购买版权的正规化道路, 而快播等还在玩所谓 技术 .事实 上,快播所谓不需要存储涉案作品,甚 至把所有责任都推到 盗版网站 的做 派,是在滥用 避风港 原则.分析人 士指出,快播虽然没有主动生产内容, 但快播便捷的搜索和 Qvod 点播功能为 盗版和不良内容提供了便捷的传播、收 看渠道,以至于 快播 成为了人们心 中盗版和不良内容的代名词.在视 频正版化趋势下,快播虽一直酝酿 转型,但遭遇挑战和沉浸于赚快 钱,导致了如今被罚的命运. 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需要鼓励 创新,也需要依法遏制各种盗版和 侵权,某种程度上来说后者是前者 的保障.对于快播可能面临的重 罚,也有网友疑惑:盗版网站这么 多,为什么独独是快播遭到如此重 罚?从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快 播的触角可谓够远够广,不过明眼人 都知道,快播其实只是众多网络在线 点播中的一员,对于其他有盗版、侵 权等违法行为的公司而言敲起警钟. 只有改变此前执法疲软的倾向,才 能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司法理应在维护环境正义中有所担当, 但当前的现实却是, 法院要实现对环 境正义的 最后防卫 , 至少还面临 三重门 考验.第一重门是作为裁判准则的 依据出现供给不足.第二重门是司法资源、 技术等构成制约.第三重门则是环 境司法所面临的外部干扰. 天价罚单 直击视频网站 创新 软肋 吴学安 在预算管理方面,目前,我国政府 的预算管理缺乏约束,如果没有一系列 的制度对地方财政进行严格监管和审 批,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冲动就是借更 多钱制造GDP,将债务留给下任. ――前瞻网分析师欧阳新周 法治时评 ?? 法法官官之之声声5月12 日, 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 了今年第一季度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 况, 河北白洋淀、 湖南浏阳河、 湖北府 河这些生活之源赫然在列.权威部门 统计数据显示, 2005年至2012年间, 环 保部直接处置的环境事件共927起, 重 特大事件72起, 其中2011年重大事件 比上年同期增长120%.而近期, 随着 兰州自来水污染、 茂名 PX 项目、 杭州 垃圾焚烧厂项目等系列环境事件的爆 发更是将群众对环境的关切推向恐惧 的悬崖.可以说, 重构失范的环境秩 序进而维护环境正义已迫在眉睫. 作为正义的内在构成之一, 环境 正义是维系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要 件, 其根本内涵在于实现人和自然的 和谐, 外延上则包含着人与其他物种 之间 (种际) 、 区域之间 (人际) 、 隔代之 间 (代际) 的正义要求. 在环境正义陷入困境之际, 一场 拯救已然启动.先是公众期待许久的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民事诉讼 法, 掀起了环境公益维护的新一轮浪 潮.2014 年4月25 日, 环保法修正案 又获高票通过, 迎来了自颁布25年以 来的首次大幅 扩容 , 并迅速被媒体贴 上了 史上最严格 、 里程碑 等标签. 然而, 当理论理性之立法所带来的胜利 喧嚣渐退, 更多实践理性之司法却不得 不保持冷静: 迟到的环境正义毕竟还没 有到来!诚然, 司法理应在维护环境正 义中有所担当, 但当前的现实却是, 法 院要实现对环境正义的 最后防卫 , 其 至少还面临 三重门 考验. 第一重门是作为裁判准则的依据出 现供给不足.环境诉讼可以分为传统的 侵权之诉和新型的公益之诉, 尽管前类 诉讼已基本有据可循, 并且也渐生出代 表人诉讼、 集团诉讼等新形式, 但规则体 系并不完善, 相关掣肘不时横生.例如, 救济对象仍依附于 经济利益 即环境侵 权行为造成的现实的或潜在的人身、 财 产性损害, 而对于 生态利益 即施于环 境本身的损害却并未涉及.更无奈的 是, 传统侵权之诉被严格限定在直接利 害关系范围之内, 接近司法 成为大多 数受害人的难题.虽 升级版 的公益诉 讼对此已有突破, 最新的环保法修正案 也放宽了之前略显苛刻的原告资格限 定, 但当前立法在环境公益诉讼的管辖 设置、 费用负担、 举证责任、 裁判形式、 执 行保障等关键方面仍未有规定, 因而司 法机关在适用上多持谨慎在所难免.可 以说, 这一道 门 既是目前困扰法院最 直接、 客观的难题, 当然也是制定法体制 下不得不承受的代价. 第二重门是司法资源、 技术等构成 的内生制约.环境污染案件涉及的事实 认定多非经专业鉴定、 判断而难得明晰, 比如对于多地出现的癌症村, 是否确因 当地企业排污、 采矿而导致?PM2.5 和 呼吸疾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 存在因果关系, 污染制造企业需承担何 种责任、 多大的责任?要作出准确回答, 无疑都需要建立在大量证据搜集与事实 甄别基础之上.由于我国跨部门、 跨学 科的环境损害鉴定和损失估算在技术规 范和管理机制上都尚不成熟, 这往往造 成污染案件久拖不决、 诉讼成本高昂. 加上环境污染案件往往受害人众多, 如 河流主干道污染不仅动辄造成数十万、 百万当地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 还牵涉 下游省、 市甚至区域的生活利益, 这种前 所未有的复杂叠加, 加剧了司法实践中 本就突出的人案矛盾. 司法技术也有待检验, 这是因为, 环 境案件中如法律上因果关系如何证成、 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又如何确定和分配等问题的解答, 需要 一种新的论证思路, 非普通侵权案件所 可比拟.无疑, 这些都构成当下环境司 法的内在制约. 第三重门则是环境司法所面临的外 部干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 要 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检察 权.而环境案件中的外部干扰颇具典型 性: 一方面, 环境案件涉案主体众多、 波 及面广, 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集体 事件, 地方政府基于大局稳定的敏 感性往往倾向于通过各种途径向司 法机关施加影响, 在一定程度上弱 化了法院的独立裁判地位.同时, 作 为舆情的活跃点, 环境事件容易催生 出平面媒体、 自媒体等媒介和当事人 的话语联盟, 这种负面舆情对法院裁 判施加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 要把 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 融入 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 文化建设、 社 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努力建设 美丽中国, 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宣告了一场全新、 全面环保战役的 开始.这场拯救环境正义的战役既 没有现成路径可循, 也没有精确剧 本进行预演.诚如李克强总理所 言, 作为诸多困扰我们的 中国式 问题之一, 环境污染的解决必定需 要 壮士断腕 、 刮骨疗伤 般的魄 力和勇气.于法院司法而言, 在环 保制度趋于完善、 环境事件却频发 不止的大形势下, 如何突破这 三重 门 , 确实考验着法院的集体智慧. 当然, 在更广的意义上, 其考验的不 仅是司法,更考验现代社会人类对 自身、对大自然及对子孙后代生存 哲学的深刻反思. 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旨在 借助互联网开放式的特性,采取 新技术新举措,回应人民群众的 呼声. 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 强深入考察重庆法院信息化建设,调 研中他体验了手机扫描二维码查询案 件执行信息,并对这一便民举措十分 赞赏.周强强调,各级法院要通过全 面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司法为 民、公正司法.笔者认为,信息化是 推进司法公开、回应司法诉求的必由 之路. 以 天平工程 建设为基本载 体,努力实现三大平台深化司法公 开,是维护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 宗旨的必由之路.推进法院信息化建 设,旨在借助互联网开放式的特性, 采取新技术新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呼 声. 二维码作为大数据时代的新兴科 技服务产品,正在潜移默化地引领人 民享受互联网智能化的便捷生活.二 维码在审判流程公开中的核心价值在 于可将虚拟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多 种云计算技术集成于司法公开创新方 案之中,使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快速转 变为高质量的服务,并无缝过渡到 档案云端 ,让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知 晓自己所涉案件的进展情况,知悉人 民法院的审判运作机制以及自己在诉 讼中应当享受的权利等.借用二维码 的通道,人民群众可一边查询法律法 规,一边查询案件流程,一边对感兴 趣的信息内容与法院进行实时交流, 一边安排应诉日程,可增强老百姓在 获取信息中的趣味性、互动性. 在信息化建设已经初具成效的法 院,理解法院信息化建设对法院审判 工作开展之功效不应仅仅停留于如何 减轻承办法官的工作压力、如何处理 机器判案的量刑与监督等层次,还应 该着眼于通过信息化建设给予老百姓 实在的便利,给予使用信息化平台的 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到的司法公 开.法院系统开展信息化审判,实现 三大平台深化司法公开,保障人民利 益,是法院的责任与义务. 信息网络的高度开放性、秩序 性、及时性将会为实现能动的阳光司 法提供广阔的天地.能动就是要与当 事人主动沟通、公平公开、互动交 流,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分析、 运用和反馈机制.而类似开发二维码 扫描系统获取案件实时信息的司法公 开的创新路径依然宽敞,有待各级法 院去探索与研究.从法院信息化建设 的基础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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