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3-12-05
―1― ―2― 川经信办函〔2019〕44 号―3―

2019 各市(州) 、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 5+1 现代产业体 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的 通知》 (川经信技创〔2017〕30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要求,决定开展

2019 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推荐及复核 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一)重点领域. 围绕构建 5+1 现代产业体系,突出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 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 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农产品精深加工、优质白 酒、精制川茶、医药健康、新材料、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节能 环保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认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 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登录 ―4― 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 (http://www.ctisc.com.cn) 进行申报, 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网上填报截止

2019 年4月8日.评审方式采取网上评审. 2.各市(州) 、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

2019 年4月10 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并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 总表(加盖公章)及企业申报材料(纸件

1 份,具体格式及装订 要求见附件)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相关要求. 1.2019 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实行限额申报, 经国务院 批准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限额

8 家,市级限额

2 家,扩权试点 县(市)限额

1 家.各市(州) 、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 化主管部门对本地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 2.申请认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必须具有省级以上企业技 术中心. 3.各市(州) 、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 真做好

2019 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并按时 间要求上报. 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上报经济和信 息化厅.

二、复核评价

(一)复核范围.

2017 年、2018 年认定的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参加此 次复核评价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4) . ―5―

(二)填报要求. 此次复核评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企业登录 中国技术创新 四川信息网 (http://www.ctisc.com.cn)进行填报,按照要求填 写相关信息( 《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总结编写 提纲》 见附件 5) 并上传附件, 网上填报截止

2019 年4月22 日. 请各有关市(州) 、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 有关企业做好复核评价工作.有关数据指标请按

2018 年底数据 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

2018 年会计报表填写.

(三)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市(州) 、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汇总后将正式文件、复 核评价汇总表(附件 6,加盖公章)于2019 年4月24 日前报经 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管理办法》 ,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公告撤销称 号并摘牌.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 作,并借此机会,对本地区、本单位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 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深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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