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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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 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 4000m
2 ;
2) 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
10000 m
2 ;
3)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
2000 m
2 . 提示:1.当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需按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并要 与其他商业营业厅进行防火分隔. 2.民用建筑内设有观众厅、电影院、汽车库、商场、展厅、餐厅、宴会厅等功能时,防火分区、竖向防火分区 划分需符合规范要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GA1290-2016)B.2.4(b). 天津市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消防篇-建筑) XF(J)1 建筑防火设计
3 编号项目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5.3.
1、5.3.1A 、5.3.
2、5.3.
4、5.3.
5、5.3.6 条(J)1.1.3 防火分区 和层数 要点
4 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 m
2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 低于 2.00h 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0 m
2 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 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并应符合 5.3.5 条所 列的规定.
5 餐饮、 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 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 散时,应符合 5.3.6 条规定. 1)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应小于本规范对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应小 于9m. 3) 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 300m. 4)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 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 大于
300 O. 5)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