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3-12-10 |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与东塑集团及其子分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是根据实 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
3 害上市公司利益, 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于新 立、于桂亭、孟庆升、霍玉章、孙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
2、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2 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 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迟国敬、邓文胜、李万军对以上关联交易于
2012 年2月17 日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2012 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 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2 年2月28 日,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2 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合同签署原则规定,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公允价 格,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或转账结算,根据合同付款. 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 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 调整或增减,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在本年度总结后统计计算.已签订协议的,双 方执行原协议, 未签订协议的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协议.上述交易的某一项 内容被终止和调整的,不影响其他交易事项的执行.
七、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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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审查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 《房屋租赁协议》 、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 《厂房租赁协议》 、 《采暖锅炉 租赁协议》等关联协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2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