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3-12-14 |
4 於2015年6月30日的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6月30日於12月31日 附注 2015年2014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及金融机构借款 27,794,403 34,536,712 应付债券 11,614,242 11,612,232 递延税项负债 820,125 821,467 准备 89,293 53,4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83,304 68,441 40,401,367 47,092,275 资产净值 117,799,857 115,893,617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4 11,048,058 11,037,507 储备 76,224,637 77,127,063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87,272,695 88,164,570 非控股权益 30,527,162 27,729,047 权益总额 117,799,857 115,893,617
5 附注
1 编制基准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及登记的公司. 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包括本 集团以及本集团所持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权益.本集团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开发及销售 物业. 本中期财务报表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 「香港上市规则」 )的适 用披露条文(包括遵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颁布的国际会计 准则第
34 号中期财务报告)而编制,并已於
2015 年8月14 日获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刊 发. 除若干预期会反映在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变动外,本中期财务报表乃根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相同会计政策而编制. 编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
34 号的中期财务报告要求管理层作出会影响政策应用以及年 内迄今资产及负债、收入及开支申报金额的判断、估计及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此等估 计有所不同. 本业绩公告包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经选定的解释附注.附注载有对事项及交易的解释, 对理解本集团自
2014 年度财务报表以来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变动有重大意义.简明综合 中期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并不包括根什莆癖ǜ孀荚虮嘀普撞莆癖ū硪蟮乃 资料.
2 会计政策变动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若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并於本集团的本会计期 间首次生效.此类修订对本集团业绩及财务状况并不相关.本集团并未应用任何本会计 期间尚未生效之新准则或解释.
3 营业额及分部报告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国境内开发及销售物业. 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额主要由物业开发、建造合同、物业管理与相关服务和其他收入构 成,有关收入扣除营业税金、销售相关税金和销售折扣的影响,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
6 月30 日止六个月 2015年2014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开发 45,628,512 37,190,134 建造合同 246,450 362,791 物业管理与相关服务 1,049,418 790,223 其他 701,762 166,735 总营业额 47,626,142 38,509,883 本集团客户分散,不存在与单个客户交易金额超过集团收入 10%的情况.
6 本集团按分部管理业务,分部按业务(产品及服务)及地域划分.本集团按与向本集团 最高行政人员内部呈报资料以分配资源及评估业绩一致的方式呈列以下五个呈报分部. ? 物业开发(北京区域广深区域上海区域成都区域):鉴於物业开发分部对 本集团至关重要,本集团物业开发业务按地域细分为四个呈报分部,各区域分部 负责人直接向高级行政人员报告.四个分部的收入均主要来自住宅物业开发与销 售.该等物业主要售予个人客户,因此,本集团并无重大客户.目前,本集团从 事物业开发与销售活动主要在中国境内进行. ? 物业服务:此分部向本集团自行开发及外来物业开发商所开发之住宅物业及商业 物业的置业者与租户提供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目前,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境内提 供物业管理服务. (i) 有关收入、损益、资产及负债的资料 为评估分部表现及分配分部资源,本集团最高行政人员基於以下各项监察各呈报分部应占 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全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投资及流动资产,惟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 总部持有资产及其他企业资产.分部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应计费用、银行贷款 及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就本集团因物业管理项目所承受估计亏损作出的准备,惟不包括递延 所得税负债、总部承担负债及其他企业负债. 各呈报分部收入乃参考有关分部所得销售额. 所呈报分部利润为除企业所得税前利润,不包括应占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损益、股息收益、 其他收益净额及其他经营开支,惟包括汇兑收益净额、呆账准备及分部间交易所产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