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3-12-14 |
重要提示: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本公司) 股票于
2009 年9月21 日、
9 月22 日、9 月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9 年9月21 日、9 月22 日、9 月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联美集团)及苏素玉女士:联美集团及苏素玉女士不存在与公司有 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业绩预增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 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9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