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3-12-21 |
1、 本承诺人已经依法履行对标的资产的出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 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况.
2、标的资产的股权不存在代持,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况.
3、 本承诺人持有的标的资产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有, 不存在权属纠 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 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 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的纠纷 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同时,本承诺人保证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 将维持该等状态直至变更登记到爱迪尔名下.
4、 本承诺人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为权属清晰的资产, 本承诺人承诺 在本次交易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 办理该等股权过户或者
5 序号出具承诺 名称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同时承诺将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该等股权的权属转移手续.
5、 在将本承诺人所持标的资产的股权变更登记至爱迪尔名下前, 本 承诺人将保证标的资产保持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证标的 资产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 债务之行为,保证标的资产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 为.如确有需要进行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行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须经过爱迪尔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 本承诺人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本承诺人转让所 持标的资产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保证本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 议或合同中不存在阻碍本承诺人转让所持标的资产股权的限制性条 款.标的资产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 存在阻碍本承诺人转让所持标的资产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 蜀茂钻石全体股 东 本承诺人为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 )的股东, 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拥有参与本次 交易并与爱迪尔签署协议、 履行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1、 本承诺人已经依法履行对标的资产的出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 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况.
2、标的资产的股权不存在代持,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况.
3、 本承诺人持有的标的资产的股权为实际合法拥有, 不存在权属纠 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 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 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的纠纷 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同时,本承诺人保证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 将维持该等状态直至变更登记到爱迪尔名下.
4、 本承诺人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为权属清晰的资产, 本承诺人承诺 在本次交易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 办理该等股权过户或者 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同时承诺将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该等股权的权属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