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3-12-26 |
2017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5月声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融证券 )作为2016年赣 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以下 简称 16南康小微债 、 16南康债 或 本期债券 )的主承销商, 按照 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 文的有关规定,对赣州市南康区城 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发行人 )2017年度的履约情况及 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并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对外公布的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 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融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融 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 均不表明对本期债券 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的任何内容作为国融 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 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融证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 赣州 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二)债券名称:2016年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16南康小微债 (1680309.IB)、 16南 康债 (139181.SH )
(四)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五)债券期限:4年期,在存续期内第3年末附发行上调票面年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票面利率:5.30%
(七)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 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6 年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的约定, 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 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
2016 年08 月10 日在银 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
16 南康小微债 ,证券代码为 1680309;
本期债券于
2016 年08 月31 日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简称
16 南康债 , 证券代码:139181.
(二)本期债券利息支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4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发行人已于
2017 年7月28 日发布《2016 年赣州市南康区城市 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2017 年付息公告》, 并于
2017 年8月4日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 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