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9-08-03
土耳其【风险提示】

2 0

1 2年, 土耳其实施新的投资激励计划, 投资金额在5 0万里拉以上 的国内外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税收减免、 信贷优惠、 社会保障金支持、 研发补贴 等优惠待遇;

颁布《 新土耳其商法典》 , 纳入国际会计准则并在公司股权结构、 董事会等 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作出新规定, 以符合欧盟法律规定;

通报了家用组合洗衣干衣机、 空 调和舒适风扇、 化妆品、 废旧电气和电子设备管理法等有关产品的标准及草案, 提请我 国相关企业关注以上变化情况.

一、双边贸易投资概况 据中国海关统计,

2 0

1 2年中国与土耳其双边贸易总额为1

9 0.

9 5亿美元, 同比增长 1. 9%.其中, 中国对土耳其出口1

5 5.

8 6亿美元, 同比下降0. 2%;

自土耳其进口3 5.

0 9 亿美元, 同比增长1 2. 3%.中方顺差1

2 0.

7 6亿美元.中国对土耳其出口的主要产品为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 电话机、 空气调节器, 巡航船、 游览船、 渡船、 货船、 驳船及 类似的客运或货运船舶、 棉机织物、 合成纤维长丝纺制的缝纫线等.自土耳其进口的主 要产品为大理石、 石灰华及其他石灰质碑用或建筑用石、 铬矿砂及其精矿、 硼酸盐及过 硼酸盐、 铜矿砂及其精矿、 天然硼酸盐及其精矿、 铅矿砂及其精矿等.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

2 0

1 2年中国公司在土耳其完成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营业额

1 0. 6亿美元.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

2 0

1 2年, 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 中国在土耳其的非金融类 对外直接投资额为6

6 8 7万美元.2

0 1 2年, 土耳其对华投资项目5 4个, 实际使用金额

1 5

5 6万美元.

二、贸易投资管理体制及措施 ( 一)贸易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 对外贸易法》 是土耳其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法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还包括: 第4458号《 海关法》 、 《 出口制度法令》 、 《 进口制度法令》 、 第4

7 6 0号《 特别消费税法》 、 第3577号《 进口不公平竞争保护法》 、 第3

0 6 5号《 增值税法》 、 第3

2 1 8号《 自由贸易区法》 、 第5

6 0 7号《 打击走私法》 、 《 技术规则和标准制度法令》 等.

2 0

1 1年6月, 土耳其内阁改组, 原土耳其外贸署已升格为经济部, 海关总署与贸工 部合并为海关和贸易部, 上述两个部门是对外贸易的主管部门.土耳其经济部是管理

1 1

2 对外贸易的主要政府机构, 负责制定、 实施、 协调土耳其的对外贸易政策, 收集整理国内 其他部门、 机构针对贸易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并提交立法部门进行审议等. 1.关税制度 ( 1)关税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第4

4 5 8号《 海关法》 及其执行细则是土耳其海关管理的法律基础.新的海 关条例是分别在2

0 0 9年1 0月7日在第2

7 3

6 9号官方公报和2

0 1 1年6月8日在第

2 7

9 5 8号官方公报上公布的第6

4 0号法令.其他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

2 0

0 9年 7月7日在第2

7 2

8 1号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布的第5

9 1 1号法令, 以及2

0 0 9年1 0月7日在 第2

7 3

6 9号官方公报上发布的 关于执行第4

4 5 8号《 海关法》 几个条款的部长委员会第

2 0

0 9 /

1 5

4 8 1号法令 . 土耳其对进口产品征收5种税费, 其中包括: ①海关关税;

②货物税;

③民众住宅基 金税( 针对鱼类产品) ;

④特别消费税( 主要适用于石油产品、 机动车、 酒精饮料和烟草产 品以及奢侈品) ;

⑤增值税.增值税对农产品和基本产品征收1%或8%的税率, 对部分 非农产品和奢侈品( 包括化妆品、 皮草、 电视和汽车) 征收1 8%的税率. 土耳其对所有贸易伙伴( 包括非WTO成员) 均采用最惠国税率, 且不含季节性税率. 土耳其的关税征收方式分为5种, 分别是: 从价税、 从量税、 混合税、 复合税和形式 税.其关税制度的基本框架由《 欧盟―土耳其关税同盟》 确定, 该同盟于1

9 9 6年1月1 日生效.根据该关税同盟的规定, 在土耳其与欧盟之间, 工业品( 包括加工农产品, 不包 括基本农产品和欧洲煤钢共同体产品) 可以自由流动, 没有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

在同盟对第三国( 该国既不是关税同盟成员国, 也非土耳其的自贸协定缔约国) 执行共 同对外关税政策, 即对于从第三国进口到土耳其的工业品和加工的农产品, 在进入土耳 其关内时, 土耳其海关按关税同盟的统一税率对货物征税, 纳税后的货物可零关税在土 耳其与欧盟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 ( 2)关税水平及其调整 根据WTO统计数据, 土耳其进口产品的简单平均最惠国适用关税税率为9. 6%, 其中, 农产品的简单平均最惠国适用关税税率为4 1. 7%, 非农产品为4. 8%.其中, 动物 产品的简单平均关税为1

1 0. 4%, 奶制品为1

2 8. 6%, 饮料和烟草为3 6. 0%, 鱼及鱼制品 为3 2. 8%, 服装为1 1. 2%, 纺织品为6. 5%, 皮革和鞋靴为2. 4%, 电力设备为2. 7%, 交 通设备为4. 3%. 2.主要进口管理制度 WTO成员义务、 欧洲关税同盟国协定、 欧洲自由贸易区的自由贸易协定、 普惠制原 则和国家发展需要对土耳其进口体制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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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年土耳其进口制度》 是土耳其 现行的进口管理规范.在管理机构方面, 土耳其在经济部下建立了5 0个外贸商品检测 站, 这些检测站分布在八大区域内.其职责为依据7 0种标准对进口和出口农产品进行 检测和证书发放.药品、 化妆品、 清洁剂、 食品等进口商品, 必须经卫生和健康检验方能 批准进口.进口农产品和食品需提交由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签发的检验证书, 进口医药

2 1

2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

0 1

3 产品、 化妆品、 清洁剂需提交由卫生部签发的检验证书. ( 1)禁止进口 自2

0 0 3年以来, 土耳其禁止进口的产品范围没有特别改变, 土耳其禁止进口以下类 别产品: 毒品、 大麻和精制鸦片;

消耗臭氧物质;

染色料;

化学武器;

武器弹药;

利用违法 商标生产的产品( 适用于所有工业品) ;

用于农业用途的土壤、 叶、 茎、 稻草和天然肥料;

赌博机( 用于旅游目的除外) ;

不符合土耳其法律标准的测量设备等. ( 2)进口许可 土耳其对部分产品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 不同类别的产品由不同的部门发放.科学、 工业和技术部颁发的许可证涉及家用电器产品、 进口汽车、 计算机、 交通设备、 电信 设备、 相机、 与健康相关的产品( 需要分销商提供充分的售后服务和保持充足的配件和 零部件储备) 等.土耳其糖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涉及部分进口代糖产品.土耳其 经济部发放进口废旧、 翻新、 残次品及报废品的许可.土耳其科学、 工业和技术部下属 的测量与标准总局发放测量和称重工具的进口许可证;

为了打击盗版, 在进口包括电影 和音乐作品在内的媒介材料时, 需经过土耳其版权和电影总局的审查.其他需要进口 许可证的产品有用于民用航空器的部件、 液态石油气、 爆炸物、 放射物、 肥料、 地图类产 品, 与生产化学武器相关的产品等. ( 3)进口监管 土耳其于2

0 0 4年先后颁布了《 与进口监管执行相关的法令》 和《 进口监管实施法 规》 , 作为对进口产品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当一种商品的进口对国内生产相同 产品或 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商造成损害威胁, 同时因国家利益又需要进口该种商品时, 土耳其 经济部进口司根据申请或自行对某一产品做出监管决定, 监管产品进 口时除须具备依 据海关法规所规定的文件外, 还须出具进口司颁布的监管商品进口许可证. ( 4)针对中国产品的数量限制 自2

0 0 8年7月1日起, 土耳其对中国陶瓷实行为期5年的进口数量限制.从2

0 1

0 年至2

0 1 2年, 每年在上一年度总量的基础上递增5%;

2 0

1 3年1月1日至6月3 0日, 在2012年的基础上增加5%, 再除以2为半年的进口额度. ( 5)原产地规则 土耳其采用两种不同的原产地规则: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和优惠原产地规则.根据 土耳其第4

4 5 8号《 海关法》 第1 7条和第2 1条,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主要适用于原产地为 产品最终实质性改变和重要生产阶段所在地 的进口产品.优惠 原产地规则主要适用 于与土耳其签订过双边或多边贸易优惠安排国家的进口产品, 该原产地规则设定了相 关产品的加工及增值标准.而根据土耳其与欧盟的关税同盟, 自1

9 9 6年1月1日起, 从 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在土耳其适用与欧盟相同的原产地为规则.优惠原产地规则主要适 用于与土耳其签订过双边或多边贸易优惠安排国家的进口产品. ( 6)进口加工机制( I PR) 在获得进口加工机制的授权后, 生产商/出口商有权进口授权书上规定的货物, 对312土耳其其加工后、 再出口.进口加工机制主要包括关税暂缓制度和退税制度.这种进口加工 机制作为出口支持制度的替代, 使土耳其生产商/出口商可以依据相应的政策措施, 不 付关税获取用来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 中间半成品. ① 关税暂缓制度. 在关税暂缓制度下, 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原材料生产加工, 再出口, 在进口时可以不 付进口税和增值税.但是, 关税暂缓制度的受益人必须提交保证函或相当于所有关税 和增值税总额的保证金.满足一定条件时, 授权持有者可以获得优惠的保证金率.同时, 生产商―出口商/出口商可以在授权书上注明, 用等同商品取代进口品.这种等同 是一种程序, 可以使替代品代替授权书上的进口品自由流通.需要强调的是, 等同必须 是原材料或中间半成品, 而不是成品.等同商品必须是与进口商品有着相同的质量和 相同的性能. 生产商―出口商在关税暂缓制度下4年内, 出口达1

0 0万美元或5 0万美元以上, 或 者属于特殊分类的公司, 可以将关税和增值税总值的1%、 5%或1 0%作为保证金, 这种 税项减免也应在授权书上说明. ② 退税制度. 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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