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3-12-30 |
8.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 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 成部分.对供应商同样具有约束力;
8.3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5 解释. 供应商应在截止谈判时间2日前, 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 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疑;
8.4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答疑纪要、澄清或修改、谈判截止及开始时间的变更等相关 信息在
24 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
8.5 采购单位不组织谈判前踏勘及答疑会,谈判文件中已明确告知采购项目具体参 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9. 响应文件的编写 9.1 响应性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采用 A4 纸中文编写,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 涂 抹或改写;
9.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3 应按照本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递交,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 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