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8-03 |
I 第一卷.2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 第二卷
第五章 工程概况和设计、施工要求.84
第五章 工程概况和设计、施工要求.8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39
2 第一卷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000744-0401-21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庄广播电视台机房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经上级部门 批准,招标人为枣庄广播电视台,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委托青岛日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择优选定项 目设计、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枣庄广播电视台机房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枣庄市新城市民中心;
2.3 项目概况:枣庄广播电视台新大楼位于枣庄市新城市民中心,楼高
100 米,22 层,裙楼
5 层,总建筑面积 4.45 万平米,其中
6 层以下为广播电视技术 用房(包含裙楼),面积约
2 万平米,此次设计部分只涉及广电技术用房部分, 目前状态为毛坯房;
其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必须体现高可用性、高可靠性、高安全 性、高可扩展性、技术先进,全面实现科学化管理的总体目标.工程总投资约 578.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广电机房工程中的智能化深化设计;
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 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配电及 UPS 设备系统、VRV 空调系统、机房专用空调系 统、配套工程(防雷接地、机房内机柜配电、环境监控等工程)以及设备的供货、 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等;
2.5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2):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3.3 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合 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
2016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 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6 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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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报名 4.
1、报名时间:2019 年3月21 日至
2019 年3月27 日(北京时间) 4.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详见页面右下角 报名流程 4.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400.00 元.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 请于
2019 年3月21 日至
2019 年3月27 日,通过枣庄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4月11 日09: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须递交至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 , 其他文件应递交至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枣庄市新城民生路市财 政局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 枣庄市建设工程信息 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庄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 徐主任 联系
电话:0632-3327112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西路
51 号2.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日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鹏
电话:15966715793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西路
12 号东笙假日酒店
2 楼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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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枣庄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
电话:0632-332711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青岛日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鹏
电话:15966715793 1.1.4 项目名称 枣庄广播电视台机房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枣庄市新城市民中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深化设计、 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项目全寿命周期内 所有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内容、勘察、设备采购、 施工总承包、 配套工程等;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 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养护工作. 1.3.2 工期
120 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2):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 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经营 范围.
6 3 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 师资格和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 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的劳 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
2016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 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1 踏勘 需自行踏勘,但不统一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12 偏离 不允许实质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标前答疑、招标文件澄清说明、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4月11 日09 时3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 间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
24 小时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 间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
24 小时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3.2.4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578 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 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控 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2.5 人员到岗要求
1、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报的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 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
7 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 位.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或 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 终止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 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 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设计负 责人(或主创设计师)、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项 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确需更换时, 须书面报经招标监督 管理部门同意,更换后人员的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 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的资质、 业绩和技术水 平.
3、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 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 如仍未 及时整改, 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直至终止合同、 重新通过招标选择新的承包商. 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工 程款项, 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 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3.3.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收款人单位名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山东枣庄分行 账号:投标人通过填写投标信息时获取的子账号 注:
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如果投标单位基本 账户未开通网银,可以选择到开户银行前台进行缴纳.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 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 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 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近三年(2016 年01 月01 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三年(2016 年01 月01 日至今)
8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电 子印章 3.7.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应递交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 , 并于
2019 年4月11 日09 时30 分前将备份文件递交至 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 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7.5 备份文件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备份文件. 备份文件包括 四部分:①报价一览表,②审查证件,③投标文件(一 正二副),④电子文件.以上四部分分别密封.其中: 1.投标文件为 A4 幅面,胶装成册. 2.电子文件要求 PDF 及WORD 格式各一份,U 盘存放, 单独密封. 3.审查证件包含资格审查原件及评分办法涉及的加分 证件原件. 所有证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 与其他投标 文件一同于
2019 年4月11 日09 时30 分前递交,密 封件以外的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缺少资格审查部分视为 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资格被否决;
缺少加分证件部 分不予加分. 4.投标文件 (一正二副) 均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 章. 4.1.2 备份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报价一览表/审查证件/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招标人名称:枣庄广播电视台 工程名称: 枣庄广播电视台机房智能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工程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投标人地址: 在2019 年4月11 日09 时30 分前不得开启 注:封套上至少体现以上内容,其他内容可自行添加.
9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4月11 日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枣庄市 新城区民生路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持 企业电子签章锁 在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 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或
5 人以上, 且技术、 经济方面的 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委全部在山东省专 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 枣庄市建设工程 信息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3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投标电 子加密锁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否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①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到 场的)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到场的);
⑤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合 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⑥授权代表
2016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 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 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 审查证件包含本项要求的资格审查原件及评分办 法涉及的加分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扫描件.所有证件 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与其他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密 封件以外的其他证件不予认可(身份证除外).投标 单位的纸质投标文件中须包含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 盖单位公章,不得缺少. 资格审查证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资格被否决.加分证件缺少一项,该项不加分.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暗标 评审 9.1.1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 暗标 评审方式 不采用 9.3 计算机辅助评标 9.3.1 计算机辅助评标 投标人需按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说明编制 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 9.3.2 电子化开评标应急预案 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 评标活动无法正常 进行时: 现场导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文本并协助使用备份 文件,通过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 9.3.3 技术支持 赵启超
电话:15006755597 张可超
电话:18366660920 9.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9.5 信息公示 9.5.1 投标人信息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信息(涉密的除外)均可在枣庄市建设工程诚 信库中公开查询,不再单独公示. 9.5.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没有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 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为
3 个工作日.
11 9.5.3 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公示中标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9.5.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 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9.6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 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 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9.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 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 发包人 和 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 招标人 和 投标人 进行理解. 9.8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依法实施的监督. 9.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