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4-01-07 |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园区)主管部门出具符合城市规划证明材料,证明该建筑物 和设施符合建设规划;
(3)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安全 评估报告,证明项目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 安装条件.
3、 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 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 时,还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方签订的期限不少于
20 年的建筑物、 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赁协议. 第八条 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在东莞供电局直接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东莞 供电局按月集中向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第九条 企业和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备案时应向项目所在地 供电部门提交登记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380V 及以下低压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提供: (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低压) 》 (附件 2)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 ;
(3)项目建设地点房产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4)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 目同意书 (附件 4) 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附件 5) , 物业公司出具的开工许可意见(附件 6) ;
(5)施工单位承装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施工人员电工证复印件. (6)施工设计图纸. (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2、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提供: (1)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低压) 》 (附件 2) ;
(3)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参考附件 7) ;
(4)东莞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设计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设计 图纸. (7)施工单位承装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施工 人员电工证复印件.
(二)10kV 或20kV 中压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中压) 》 (附件 3) ;
(3)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参考附件 7) ;
(4)东莞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设计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设计 图纸. (7)施工单位承装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施工 人员电工证复印件. 第十条 在项目竣工并符合并网验收条件时,项目单位需书面 向东莞供电局提交《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调试和验收申 请书》 . 东莞供电局在接到申请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调试和验 收,将验收情况书面反馈给项目单位,项目通过验收后,在15 个工 作日内审核登记并与项目业主签订 《并网协议》 、 《购售电合同》 、 《运 行调度协议》(中压接入需运行调度协议)等文件. 对于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用电性质为居民用 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东莞供电局按照简化程序办理并网手续, 原则上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办理期限, 居民分布式项目完成登记备案 后因不可抗力需过户的要重新登记备案,原登记备案自动失效.
第三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并向市发 改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等材料(一式二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