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4-01-07 |
1 ,以及全省省 定贫困村
2 . 4. 涉及的技术/产品 项目活动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要求如下: (1)装机容量为 5MW 及以下;
(2)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运行的相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程. 5. 减排量计入期及产生时间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减排量从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算起, 计入期不超过
25 年.
1 包括南澳县.
2 省定贫困村名单以
2017 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相对贫困村名单为准(名单更新管理) .
6 项目计入期开始时间不得早于
2015 年7月18 日3.项目的核算周期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 6. 申报要求 企业或个人可自行申请项目减排量,也可委托个人或者单位作为项目组织实施人 (或单位)进行申请. 7. 减排量收益分配方式及比例要求 对于项目场地提供者和项目实施者一致的申请项目,根据本方法学申报的减排量 转让收入归项目实施者所有;
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根据本方法学申报的减排量转 让收入按照项目场地提供者和项目实施者事先约定的方式4 及比例分配,并保留相关证 明材料以供核查. 对于位于贫困村的项目,项目场地提供者获得的收入比例应高于减排量转让收入 的50%(另有约定的除外) .
五、减排量普惠性论述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占地面积小、发电用电并存、经济实惠,适用范围广,农村、 牧区、山区、城市等地区的屋顶、闲置空地、室外停车场等均可安装,且减排量的收 益必须按照约定形式发放给场地提供者,惠及广泛.
六、额外性论述 经论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具备额外性: ? 依靠财政补贴或政策优惠的行为或活动;
? 行为/活动涉及的产品或技术具备行业先进性;
? 以发挥生态、社会效益为主导功能的行为或活动.
3 《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粤发改气候[2015]408 号)发布于
2015 年7月17 日.
4 减排量转让收入发放方式不限,包括现金、实物等.
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24 号) 、 《国 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国能新能 〔2014〕
406 号) , 以及之后的一系列补贴、退税、电价、项目管理、并网以及金融服务等若干配套政策 相继出台,可以看出分布式光伏发电获政策大力支持;
且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充分利 用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清洁可再生.因此,安装并使用分布式光 伏发电系统碳普惠行为具备额外性.
七、避免减排量重复申报的措施 对于项目活动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申报减排量时需同时提供以下信息, 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核查: ? 项目申报人(单位) ;
? 项目备案证等产权证明文件,安装地址及核算周期. 另外,项目申请人应提供减排量未重复申报承诺书,承诺项目申请的减排量未在 其它减排交易机制下获得签发.
八、核算边界的确定 项目的核算边界指安装并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活动的地理范围.
九、基准线情景的确定 基准线情景设定为:不安装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使用电网供电. 安装并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行为的减排机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从而减少化石 燃料燃烧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