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4-01-07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Xinmin Textil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 Ltd.) (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五龙路

2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 新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1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3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直接确定 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07 年4月6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1078.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1、本公司发行前所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柳维特先生均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金山(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还承诺: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通过持有本公司股东新民实业或新民发展的股权而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权的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 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向本公司申报所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柳维特先生作为新民实 业的控股股东,除上述承诺外,还额外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申报稿)签 署日期:

2007 年3月22 日 新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新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8078.7 万股,本次拟发行

3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所有股份 均为流通股.本公司发行前所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柳维特先生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 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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