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4-01-08

二、招标对象及条件 单位可作为培训组织承办机构申报;

个人可作为培训课程(讲座) 主讲人或研究项目负责人申报.具体条件分别如下:

(一)培训组织承办机构 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承担培训课程的策划组织和研修班的具体实施. 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和培训方式由承办单位提出,在网培中心指导下确 定. 承办单位为高校的, 需具备高校教学研修或培训组织经验以及开展 工作的基本条件;

承办单位为网培分中心、 学术团体及其他社会机构的, 需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省级以上高校师资培训项目, 且具备开展培训的基 本条件.

(二)培训课程和讲座主讲人 个人可作为培训课程主讲人直接申报, 承担具体培训课程的内容设 计和讲授.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则由网培中心或相关机构负责. 个人申报资格参见各类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 主讲人还应具备较强

4 的责任心,较好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和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 个人可作为课题研究子项目负责人申报, 但需得到所在单位批准和 支持,每单位限报一项.课题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在所在单位 和网培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 项目申请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相关动态、我国 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

三、招标程序与办法 申报者为培训组织承办机构,需填报《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课程项目 申报书》 . 申报者为主讲人,需填报《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课程主讲人申报表》 . 申报者为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高等学校教师培训与发展 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 以上申报资料请自行到网培中心网站下载, 填写完成后需同时提交 电子版和邮寄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至网培中心.网培中心根据申报 材料组织专家评审,选取符合 高等学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项目 建设 要求的中标选题开展工作. 培训课程及讲座采取不定期动态申报, 每半年汇总报教育部高等教 育司等部门审核后发文公布在 全国高校教师网培培训计划 中.纳 入上半年度培训计划的选题需在前一年

12 月15 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纳 入下半年度培训计划的选题需在当年

6 月15 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课题研究项目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和领导下, 由教育部全国高 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将纳入教育部、 财政部规划项目 高等学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项目 统一管理.课题研

5 究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止

2014 年3月15 日.

四、政策支持及工作要求

(一)培训组织承办机构 由中标单位承办的纳入 全国高校教师网培培训计划 的课程和讲 座,网培中心提供培训通知、课程宣传、教学管理和证书发送等方面指 导和支持. 培训组织承办机构选取的培训方式和向参训学员收取的会务 费用标准,需征得网培中心的同意.参训学员按照网培中心制度管理要 求和考评标准将获得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签发的 高等学 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或网培中心签发的结业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 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 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培训承办机构按照网培中心课程标准和教学管理要求开展培训, 并 按录制技术标准制作编辑培训全过程视频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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