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4-01-11
1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2018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依据《天津大学

2018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化工 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

2018 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

2018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 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注:未取得硕士学位证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二)申请材料 《天津大学

2018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规定的需要提交 的材料. 学院按照报考专业成立不少于

5 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 材料进行审核. 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 审核材料的依据为: ① 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例如排名等);

② 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 (例已取得科研成果, 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已公布的专利等) ;

③ 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 能力等;

三、学习年限规定及学费 化工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

4 年.学费 10000/年.

四、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按照天津大学奖助学金体系执行

五、考核方案 综合考核方案实施办法:

(一)外国语考核办法 化工学院导师团博士招生、面向本校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两个类 型普通招考的博士生,学院对其外国语成绩做统一认定给分,无须单 独组织这些学生参加 e-Learning 考核;

其它普通招考博士统一在天 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测试,外国语考核成绩

2 均计入总分.此处外国语指英语.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 成绩)/3*4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60%

(三)综合考核办法 详见各专业综合考核办法.

(四)咨询

电话:022-27406439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各项成绩均为

100 分制.英语成绩不统一划定分数线,专业基 础测试成绩或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包含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与综合素质与 能力测试一并进行的, 考生的专业面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由 每位面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平均值得出. 3.录取人数:录取的在职博士生人数比例全院严格控制在 10% 以内,并要考虑逐年降低在职博士生的比例.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 在职博士生人数比例不能超过 50%.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 行排队,择优录取.且定向生与非定向生统一排队. 经学校批准的

2018 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导师团计划招 收博士生及面向校内选拔博士生均计入各专业录取人数之内.

(二)调剂原则:以师生双向选择为主.博士录取中专业为第一 志愿,导师为第二志愿.专业排名靠前的考生如报考导师无名额,则 可调剂到其它导师名下,若不同意调剂,则视为放弃.

(三)拟录取结果将在化工学院官网公示十个工作日.

七、监督机制

(一)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博士研 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申请-审核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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