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4-01-16

2 台、运维服务器

1 台、存储设备主机

11 台、 存储扩展柜

11 台,4T 硬盘

528 块. (11)指挥中心及机房装修:指挥中心静电地板铺装,拼接大屏显示系统,空调系统安 装调试, 指挥中心操作台、 操作 PC 及显示终端的安装调试等,机房机柜采购安装,综合布线,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接地防雷、消防、新风等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为 10129.27 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 8838.28 万元. (详细情况见附件 2:纳雍县天网三期及智能交通监控 PPP 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 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8、项目运作模式:采用 PPP 模式中的 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 (1)项目实施机构 贵州省纳雍县公安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与移交工作.

5 (2)社会资本方选择 实施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2002 年主席令第

68 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 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 法》(财库〔2014〕215 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社会资 本方在磋商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 供应商 . (3)项目公司组建 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贵州雍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SPV).由项 目公司负责纳雍县天网工程三期和纳雍县智能交通监控工程 PPP 项目(三次)的投资、融资、 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4)授予特许权 纳雍县公安局以特许权的形式授予社会资本方关于纳雍县天网工程三期和纳雍县智能交 通监控工程 PPP 项目的经营权.项目公司成立以后,社会资本方所获取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权 利和义务应一并转交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并依法获得 本项目的政府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用于支付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 资利润;

合作期满,在确保本项目设施完好,资产可良好运营,无债务、未设定担保的前提 下,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纳雍县公安局或纳雍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维护期

9 年. (5)投融资结构 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建设期总投资的 30%,政府出资方代表贵州雍泰集团有限公司以 货币资金入股项目公司,占股 5%,社会资本方占股 95%.项目公司融资额度占项目建设总投 资额的 70%. (6)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

9、采购范围、内容 (1)本次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2)采购内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

6

10、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 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一)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一方如作为本项目的施工方,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资信资质壹级. (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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