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4-01-16 |
1 - EVA Precision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 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8) 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布 财务业绩 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以下合 称 「本集团」 ) 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及比较数 字如下: 简明综合中期损益表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销售
4 426,196 283,745 销售成本 (287,254) (192,995) 毛利 138,942 90,750 其他收益
5 1,014
3 销售及分销开支 (21,871) (16,119) 一般及行政开支 (38,759) (26,205) 经营溢利
6 79,326 48,429 财务收入
7 791
651 财务费用
7 (5,320) (4,016) 扣除所得税前溢利 74,797 45,064 所得税开支
8 (5,515) (4,645)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期内应占溢利 69,282 40,419 按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 计算之每股盈利 (每股港仙)
9 -基本 10.
8 港仙 7.0港仙 -摊薄 10.7 港仙 7.0港仙 股息
10 21,600 12,000 -
2 - 简明综合中期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於二零零七年 於二零零六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86,660 476,794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50,761 24,160 预付款项 73,831 19,300 其他资产
653 653 611,905 520,907 流动资产 存货 136,657 101,102 应收账款
11 173,125 152,542 预付款项及按金 12,632 14,816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算 之金融资产 3,685 C 已抵押银行存款 7,082 33,2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9,140 55,990 542,321 357,695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2 132,369 112,515 应计款项及其他应付款 22,301 33,356 银行借贷 32,047 140,722 融资租赁负债 26,640 29,542 本期所得税负债 12,189 10,814 225,546 326,949 流动资产净值 316,775 30,746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928,680 551,653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贷 30,973 18,497 融资租赁负债 37,051 34,560 68,024 53,057 资产净值 860,656 498,596 权益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股本及储备 股本 72,000 60,000 储备 788,656 438,596 权益总额 860,656 498,596 -
3 - 附注: 1.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 ) 主要从事设计及 组装金属冲压及塑胶注塑模具,及制造金属冲压及塑胶注塑部件及车床加工产品. 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依旱汗痉ǖ22章 (一九六一年法例3,经综 合及修订)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位於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I-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 司股份自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此份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根愀刍峒谱 则(「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编制.简明中期财务资料应与本集团截至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财务报表一并阅读.除文义另有指明者外, 此份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以港元呈列.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已由董事会於二零 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批准刊发. 2. 会计政策 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财务报表所 采纳者 (见本集团於该年度之全年财务报表所述) 贯彻一致. 下列已颁布但未生效之新订诠释仍未获本集团提前采用.管理层认为下列诠释与本集 团无关. ? 香港 (国际财务汇报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7号 「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 第29号下重列法s高通胀经济财务报告」 (自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 度期间生效) ? 香港 (国际财务汇报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9号 「重新评估内含衍生工具」 (自二零零 六年六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 香港 (国际财务汇报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12号 「服务特许安排」 (自二零零八年一 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下列新订准则、准则修订及诠释经已颁报但仍未生效.管理层认为采纳此等新订准则、 准则修订及诠释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金融工具:披露」 (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 年度期间生效)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 「营运分类」 (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 间生效) ? 香港 (国际财务汇报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8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之围:股份基础付款」 (自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或之后年度期间生效) ? 香港 (国际财务汇报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10号 「中期财务报告及减值」 (自二零零 六年十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